自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每年的9月5日是“中华慈善日”。
慈善是人类爱心的生动展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积德行善、扶贫济困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在我们身边,还有这样一些困难群体:他们有的身体残疾,有的长年患病,有的突遇灾难,有的因贫失学……他们是社会大家庭的成员,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是我们的父老乡亲!他们需要我们伸出援手,需要我们奉献爱心!
慈善,人人可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点点滴滴、聚沙成塔,涓涓细流、汇成江河。慈善,更是一种爱心表达、一种社会责任、一种生活方式!我们热切期盼社会各界朋友都能够积极参与全民慈善公益活动,用真诚的心编织大爱的网络,用诚挚的情营造幸福的家园!在首个“中华慈善日”到来之际,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秉承“慈善光荣、奉献可敬”的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大力宣传公益慈善活动中的好人好事,营造“人人心怀慈善、个个参与慈善”的社会氛围,形成扶贫帮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
二、自觉把奉献社会作为人生不懈追求,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需要帮助的人献上一份爱心。全体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率先垂范,积极参加各类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各界作出榜样。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捐款、捐物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全民慈善公益活动,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强化行业自律,及时公开慈善救助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笔善款都用于救助困难群众,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信于民。
在座的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伸出温暖的双手,集聚关爱的力量,共同筑起爱的长城,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得到真情关怀,让社会大家庭到处充满爱的阳光!
xx市文明办 xx市民政局
xx市红十字会 xx市慈善总会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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