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街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温馨提示:
一、《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
1.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吸烟等野外用火的,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农业生产性用火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3.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工程用火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内野外用火,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并可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1.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森林消防标志、设施、器材;
2.破坏防火隔离带或者生物防火林带的。
四、《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七条: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行政主管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全补种树木,应当给予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法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学防火倡议书
“小手拉大手、防火保平安”森林防火教育倡议书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时值春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小手拉大手、防火保平安,我们特向全校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2.尤其是即将到来清明节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提倡大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敬献鲜花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烧纸点烛,避免火情的发生。
3.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春天天干物燥,外出游玩时,教育您的孩子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
5.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拨打救火电话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
XX小学
20X年3月
森林防火倡议书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森林资源包括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等作用。但是由于人为的破坏,以及不合理的使用,我们的森林越来越少,使得许多土地沙漠化,许多野生动植物消失,产生全球气候变暖,人类居住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
为了我们美好的家园,为了我们的后代,为了人类共同的地球,让我们努力做到:
1、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理念。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2、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在荒山、荒地、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种植林木,有选择地种植有经济效益的树,如桃树、脐橙、板栗等,也可种植杉木、马尾松等水土保持林,这样既提高农民收入又可保持水土、提高森林覆盖率、美化寿宁。
3、加强森林防火。特别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频繁,给寿宁森林资源造成很大破坏。因此我们要自觉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把损失降到最低。
让我们一起携手,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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