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鄞县施政乃熙宁变法之前奏或序曲,熙宁变法无非是鄞县施政的扩展、升级。学界大多作如是观。本文拟稍加比较,以期表明两者同中有异,异大于同,进而探究其因由。人们常说:成者为王败者寇,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其实更应当相信:人民是历史的主人,历史终归会由人民说了算。
为何王安石既是“万世罪人”,又备受颂扬?
庆历七年(1047),王安石出任明州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知县,时年27岁。年纪不大,但干得不错。王安石离任后,民众“常相与传诵其事,指其迹而怀思之。”去世后,百姓还为其立祠,以祭祀之。据记载,鄞县“经纶阁及广利寺、崇法寺皆有(其)祠堂。”这些祠堂的兴建出于民众自愿,“凡材甓、砖坯、苇竹之费,土木、工人之直,一出于民之愿输,而官无所预焉。”至今在宁波市鄞州区依然存留民众纪念他的祠庙(如忠应庙之类)、怀念他的地名(如王公塘等等),他的不朽名篇《鄞县经游记》由鄞县籍名家书写,刻在石碑上。
皇祐二年(1050),王安石任满离开鄞县。20年后,在熙宁年间,他两度官至宰相(1070-1074;1075-1076)。仰仗宋神宗的信赖和支持,王安石将其在鄞县的改革扩展到全国。宋人说:王安石“熙宁初为执政,所行之法皆本于此”;“熙宁遇主,千载一时,尽以所行于鄞者推广之。”
然而对于这位“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顶级高官及其所推行的熙宁变法,当时人则毁誉不一。既有“民便之,无不喜者”一说,又有“言新法不便者”。岂止“不便”而已,甚至有人咒骂“(王)安石乱天下”。连其弟弟王安国也“力谏安石,以天下汹汹,不乐新法”。“青苗、免役两妨农,天下嗷嗷怨相公”,这类不满激忿之词据说来自社会底层。
时至当代,熙宁变法仍然是宋史研究中的一大悬案。称赞王安石为“杰出的政治改革家”一说或许是主流,但反对的声音也不小。蒙文通便直呼熙丰新法为“聚敛之法”,认为:“免役、青苗多是刻薄贫民,维护地主官僚利益,是最反动的。”更有甚者,将王安石变法贬斥为一次“增税浪潮”、一块“加深(民众)苦难的里程碑”。
还有两点,应当指出。第一,熙宁变法的否定者对王安石的鄞县施政往往赞赏有加。最早见于记载、公开肯定鄞县施政的恰恰是反对熙宁变法甚力的北宋人邵伯温,他认为:“荆公之法行于一邑(指鄞县)则可。”南宋鄞县人楼钥一面否定熙宁变法:“天下病之”;一面颂扬鄞县施政:“公之于鄞厚矣”,“吾邑人之于公不敢忘也”。他称赞为王安石修建祠堂“一举而三善具”,既“表先正仁民之效”,又“慰父老甘棠之思”,还可“示后日循吏之劝”。对王安石鄞县施政的肯定与称颂可谓众口一词,极少异议。
第二,王安石倒霉背时之日,正是其鄞县祠堂香火正旺之时。如“经纶阁,在鄞县县斋,王安石尝为令,邑人思之,即其燕休之地作此阁。”据《宝庆四明志》卷12记载,其始建时间恰恰是在推倒熙宁变法的元祐年间。南宋时期,经纶阁因战火或天灾等因素而屡废屡兴,分别重建于绍兴二十五年(1155)、乾道四年(1168)、淳熙四年(1177)、绍熙五年(1194)、嘉定十七年(1224)、宝庆二年(1226)。如所周知,经宋高宗定调,王安石被指斥为导致北宋亡国的罪魁祸首。宋理宗更将王安石定性为“万世罪人”。整个南宋时期,举国一片声讨王安石祸国殃民之声,而在鄞县则颂扬之声不绝于耳。两者形成极大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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