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评估依据
1.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协议书》以及《委托评估函》
2.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章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3)《房地产评估规范》(GB/T 50291-1999) (4)《城镇土地评估规程》(GB/T 18508-2001) (5)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文件
3.产权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证》
4.价格依据
报价单及至房屋中介机构获知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本小组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查勘获取的信息。 十一、评估方法
该房地产为新建成的尚未开盘项目。评估人员在实地勘查的基础上,对待评估房地产的各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了认真地分析,根据评估日期委估房地产用途,评估目的,资料状况和青岛东海阳丁字湾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成本法来评估房地产的价格。
成本法是以重新建造委估房地产或同类房地产的建筑物部分所需花费的成本为基础,扣除与新建筑物相比的价值损耗部分,再加上房屋建筑物基地地价来确定房地产价值。它的前提条件是:(1)委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2)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同时,现时资产与历史资产具有相同性或者可比性。(3)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是必须的。在满足了以上三点后,我们采用成本法作为次评估方法。
十二、评估过程
运用成本法求取评估对象房地产价值,是根据被评估资产在基准日的重新价格,扣除损耗后确定被评估房地产的价格,新建房地产没有折旧,其价格评估可以直接利用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税费、利息和利润来计算。以下数据由受托方销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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