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民群众收入增长缓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滞后。2005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03元,城市居民收入是农民收入的3.4倍。而且在农民收入中有近40%是实物收入,近20%要用于第二年生产性开支,只有近40%的可用于消费性开支。更让农民难堪的是,榆林十年九旱,靠天吃饭,农业收入微薄,群众患一次病上一趟县级以上的医院,动辄数千元,甚至数万元,往往数年的积累抵不上一场病患的开销。一些偏远落后的村庄,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无就近就医条件,看病总要翻山越岭,投亲找熟人,特别是到县城以外的医院就医,除正常的检查费、治疗费外,还有说不清的进口药、提成药、红包等额外费用,再加上吃住等必需的生活费用,群众往往不堪重负。多数农民有病不敢看,先扛着,拖一拖再说,小病拖大病,大病成绝症。有的即使勉强治疗,也往往是病未愈先出院,就近住店看门诊。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凡是被病魔折腾过的家庭,无不债台高筑,一贫如洗。在农村,由于新型合作医疗发展滞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户数逐年增加。据有关资料表明,农村有一半左右的家庭看不起病,48.9%的人有病不就医,29.6%的人得病后应住院治疗而不住院,看病难已让不少群众放弃了“维护身体健康”这一基本权利。
3,药价虚高和现代检测设备费用过高。由于医疗卫生资源过分集中于城市,加上“黑诊所”的干扰,使城市各医疗机构处于无序竞争状态,他们不顾医疗市场的实际需求,竞相配置高档医疗设备,购进新药特药。加之国家政策允许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进价的基础上提价15%供给患者,药品进价越高医院获利越大,因而各医院往往乐于购进高价的新药特药。药品生产厂家与经销商将眼光紧盯城市医院,商业贿赂五花八门。据统计,2005年我市各医院的药品销售收入平均占到业务总收入的50%,有的医院高达60%以上。与此同时,一些实力相对较强的医疗机构在竞争中为了追逐利润最大化,往往利用其垄断的医疗资源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开大处方,用高价药,小病大治,违规收费,大大加重了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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