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年轻外来打工者,领着三岁女儿到超市买东西,回来时女儿捡到一个装有3000多元现金和大量银行卡的钱包,他们硬是在原地等了失主三个小时,没有等来后,他们来到当地派出所,把钱包交给了民警,他们说,“不要以为我们外来打工人,家里穷就会见利忘义,我们是有良心的,有尊严的。”
俗云,“笑贫不笑娼”,因为贫穷往往被视为罪恶的孪生兄弟,是道德低下和种种恶习的代名词——穷人不但被剥夺了基本的生存权力,同时也被剥夺了做人的尊严。穷人被视为现存秩序的破坏者,他们生活在秩序与混沌的边缘地带,随时都可能侵入中产阶级与富人们的生活秩序,让他们看到生活丑恶的另一面,并给他们带来社会的或心理的混乱。
贫穷令人恐惧,它给穷人带来耻辱和苦难,也给中产阶级与富人们惶惑与不安——贫穷与犯罪为邻,不少穷人为生活所迫,铤而走险,以犯罪作为谋生的手段。然而,穷人果真天生容易犯罪且道德低下么?答曰:非也。只不过作为弱势群体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他们被剥夺了在道德上的话语权和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因此,他们发出的声音和他们的德行往往被强势群体主导的社会所淹没,可他们的罪恶却被社会无限放大,而强势群体却能利用所掌握的种种物质上的或智力上的资源,垄断高名美誉,掩饰并为自己的犯罪辩护。哥伦布曾这样惊叹:“黄金真是个奇妙的东西,谁有了它,谁就成为他想要的一切东西的主人。有了黄金,甚至可以使灵魂升入天堂。”莎士比亚也曾感叹道:“金子啊,你是多麼神奇!你可以使老的变成少的,丑的变成美的,黑的变成白的,错的变成对的……”。而穷人缺少的恰恰就是“金子”这种具有神奇魔力的物质,因此,注定了要承受被“妖魔化”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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