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以尊严为话题的作文1
有一句狠话,叫做“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意思是,人与人的生活质量,人与人使用的货物,要是相比的话,会让弱势的一方,万分难堪。
作为一个小男孩,看到别人家脚踩的地方都远远胜过自己睡觉的地方,向母亲哭诉。这件事实在是让人痛苦、纠结。幸运的是,这小男孩有一位能与孟母相比的好母亲。这位母亲给了孩子一生难忘的教导,人活着要有尊严,有了尊严,就能拥有最美好的生活。
什么是尊严?一个人的尊严,就是活着要让人看得起,就是要能让人敬佩。
怎样才能让人看得起?怎样才能让人敬佩?我以为,要让人敬佩,就必须拥有正直善良的品行,渊博丰富的知识,矢志不移的梦想,勇于创新的意识,顽强拼搏的精神,吃苦耐劳的行为……
有了这些,我们就会懂得如何与别人比。比物质财富,还是比健康状况?比身份地位,还是比品德修养?……现实生活中,物质财富多的,身份地位高的,不一定就身体健康,不一定就品德高尚,他的人生不一定就有意义,他活着不一定就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人活着,如果只是与别人比物质生活、比好吃懒做,那么这样的人,必然会被人鄙视。人活在世上,总是贪婪别人的财富,必然会低三下四、以求得别人的施舍,永远只会让人瞧不起。
要与别人比身体的健全,司马迁毫无尊严,但是,要比对中国文化的贡献,则是顶天立地。要比官位的大小,李白、杜甫也毫无尊严,但是要是比诗歌、人格,李白、杜甫必将流芳千古,永垂青史。要比富贵,和珅甚至可以说超过了皇家,但是,要比对国家、民族的贡献,他永远都只是历史的罪人。要比相貌,汪精卫也是数得着的风流潇洒,但是他却是遗臭万年的卖国贼。
如果能够做到“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那么,这儿子就是有尊严的儿子,这狗就是有尊严的狗。一个人,国籍故乡无可选择,父母家庭无可选择,智力天资无可选择,身高长相无可选择,但是,选择走什么样的道路,以怎样的生命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是我们自己可以选择的。
孟母择邻,就是要求孟子活着要与有知识、有志向的人相比;就是要求孟子活着,要有尊严。前面说到的小男孩——就是傅雷,他的童年是幸运的,正是在母亲的教育影响下,他不断地发奋努力,终于成为让一代人敬重的大翻译家。
永远不能自暴自弃。人活着,要有尊严!
高一以尊严为话题的作文2
一个人的成长是部苦难史。人总要无可避免地在生活中遭遇苦难,一个人的工作可以不畅,情感可以受阻,人生可以坎坷,苦难无时不在,又无处不在。
苦难之所以为苦难,可是因为它不仅摧残人的肉身,更是一种对意志的考验,它就像一把利刃在你皮肤上留下的伤疤,不仅是肉体上的伤残,而且是精神上的摧残,成为了你不愿回忆的伤痛。
一个没有军训过的人,永远无法体会那种在长时间烈日炙烤下的痛苦,汗水流下了不能擦拭,眼泪流下了也无人关心。你可能早晨摸黑起床晨训,晒了一天的太阳,淋了一躯的汗水,可教官还是叫你去跑1500米,对此你毫无怨言,准确地说是不能有怨言,因为你必须明白,在军队,没有借口只有服从,所有反抗皆成了了无谓的挣扎,那不仅是一种对于肉体极限的挑战,更是对精神溃败底线的挑战。
由此看来,那些赞扬苦难的人是多么的虚伪。在我看来,一个人只要真正领略了平常苦难中的绝望,他就会明白,一切美化苦难的言辞是多么浮夸,一切炫耀苦难的姿态是多么做作。更不要对我说,苦难净化心灵,悲剧使人崇高。默默之中,苦难磨钝了多少敏感的心灵,悲剧毁灭了失意英雄,何必用舞台上的绘声绘色,来掩盖生活中的无声无息!
苦难不需美化,更不需迎接。茫茫宇宙间,有多少苦难,多少虚伪而“伟大”的苦难让人痛心疾首,不堪回首。相反,要美化的是人对苦难的态度,没有人,苦难再多,也没有载体。苦难就像寄生虫,只有在宿主上才有其存在的意义。
我想,只有人类伟大而不屈的尊严才能抵御苦难的侵扰。以尊严承受苦难,本身就是人生一项伟大的成就,因为它所显示的不只是一个人的品质,而是整个人类的高贵和尊严,证明了这种尊严比任何苦难更有力,是世间任何力量都不能将它剥夺的,正是由于此,在人类历伟大的受难者,同伟大的创造者一样受世世代代的敬仰。
人有时必须面对极大的苦难,受灾于整个人类的苦难,面对无可逃避的厄运和死亡,在失去一切慰籍后,总还有一个慰籍,便是在勇也承受命运的尊严感,由于降灾于我们不是任何人间势力,而是大自然本身,因此,在我们的`勇敢中体现出的乃是人类的尊严——人在神面前的尊严。
电影《后天》中,纽约被严寒控制,许多人冻死街头,可是主人公仍然在风雪中不顾生命的寻找生存者,在他身上张显的,正是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永远不屈的伟大尊严。
因此,不必美化苦难,需要美化的,是人类的尊严,这种受苦难的形式,只有如此,一代代人才能在前辈不屈的尊严下拥有与苦难抗争的资本。
高一以尊严为话题的作文3
自尊、尊严,早已不是我们所陌生的。可是,当今社会,维护自己尊严的人很多,践踏别人自尊的也不少。
不知何时起,小吃街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个几乎未着半褛的脏乞丐。无论是谁走过,都会向他投以一记嫌恶的目光。我也不例外。
一次闲聊时,璇谈起了他,我不屑地说道:“有手有脚却想着不劳而获,这种人活该如此!”洛无奈地望了我一眼,说:“有谁会请一个傻子呢?被精神病院流放出来,现在还活着流浪都不错了。”听此,我愣住了,只知道他是被流放到这里,却不曾得知他是……
从此,每每看见他,目光里少了轻视、不屑,唯有同情与一丝钦佩夹杂。可惜,就是缺乏给予他帮助的众多因素。
对这位不速之客,我同情;与这些卖艺者,我敬重。
在家的时候,经常会看见上门乞讨的人。我是讨厌他们破坏小乡村独有的宁静的。拿着个二胡拉的刺耳,木牌子也噼里啪啦的响叮当。村民视他们为瘟疫,远远地看见他们,就马上关门制造没人在家的景象。
一天,在阳台上坐着发呆时,看见爸爸领了一对拉二胡的乞讨者进来。好奇心大发,跑下楼梯,一阵熟悉的“噪音”传来,让我不禁蹙眉,有点埋怨地看向他们,却意外地看见他们笑了,不是平时乞讨时那种卑躬躯颜的假笑,仿佛发自内心,还伴随着激动……我正出神纳闷,一阵恭维声把我拉回了现实。此时,他们正接过爸爸给的钱。可是,似乎又有什么不同……是因为那原本弯曲的腰杆挺直了么?
送他们离开后,我看向爸爸,可他却只噙着一抹意味不明的微笑,拍拍我的脑袋说:“尊严不仅无价,而且平等。”就徒留我一人在院子里若有所思……忽然,灵光一闪,我明白了。
没有人想当不劳而获、看别人脸色的乞讨者,那样,相当于舍弃了作为人最重要的尊严。可是,因为生活的逼迫,他们却不得不放下自尊。但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能通过劳动而获得他们所需要的钱财,因为这样得到的,不叫施舍,而叫酬劳!他们手里的二胡,就是的证明。在此,我向他们道歉,因为我的愚昧无知、傲慢无礼,不仅一次鄙视、嫌恶、讨厌他们。如果我还不懂得反省,那么,还有什么资格作为一个人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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