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幼儿园招生办法
幼儿园课程是根据3~5岁儿童的学习特点、发展特点来设计并编辑成教学活动的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番禺区幼儿园招生办法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原则上招录番禺区户籍幼儿和符合上级有关政策照顾的非番禺区户籍幼儿。按照广州市招生工作的要求,90%的学位统一通过电脑派位公开面向全社会招生;10%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按照《会议纪要》(番教纪〔2013〕8号)精神,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二是2020年自主招生比例不高于10%。三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教育行政部门。
2、各镇街中心幼儿园
招生工作由所属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主安排,招生方案需在招生前报区教育局备案。条件成熟的中心幼儿园参照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方式实行公开派位。
3、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
除招收本单位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须制订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并上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4、各类集体办幼儿园
要优先考虑辖区内居民子女的入园需求。村集体办幼儿园在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尽量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本村范围内企业员工子女及番禺区户籍幼儿。村集体办幼儿园的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5、民办幼儿园
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小区内业主居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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