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句话,是近年来大家耳熟能详的一句流行语,奉行这句话的人,认为它是个人标榜与众不同以及拥有自由的最佳后盾;所谓的自由,顾名思义就是自由自在、不受拘束,然而,自由并非毫无限制的,若因个人喜好而为所欲为,甚或造成他人的不愉快,便失去了自由的意义了;所以“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句话并非是毫无限制的。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以及妹妹一同到书店去买书,书店里有一区是木制的地板,提供了大家阅读的空间,让大家不必因为蹲太久而受脚麻之苦,于是,我和妹妹各挑了一本书,准备在柔和的音乐中,坐着享受阅读的怯意时光;正当我们看得津津有味时,有两个小朋友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一向喜欢小朋友的我们,目光不自觉地被他们吸引住了!看着他们玩着玩具、坐着摇椅,我们完全忘了看书这件事,突然之间,令我们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两个小朋友居然拿起玩具丢向我们!怕被打到眼镜的我,立即制止了他们,没想到他们不但没有停止行为,反而变本加厉!他们的爸妈听到了小孩的喧哗声,赶紧跑过来察看,没想到他们居然没有制止那两个小朋友,反而放纵小孩继续用东西扔向我们,目中无人的行为真是令人气愤极了!
眼看情况已然失控,我只好主动开口请小朋友的妈妈帮忙制止小孩,“他们年纪小,喜欢玩游戏,有什么不可以呢?”听到这样的回答,真让人哭笑不得!而类似的事件也一直不断在社会中上演着!我认为,如果每一个人都为了自己的自由,而造成别人的不便以及困扰,甚至不听从他人的劝告,那社会只会充斥着自私、冷漠及冲突罢了!
借由这次的事件,让我体会到,原本老板的一片好意,却因个人的私心而造成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是会造成他人多么不舒服的感受啊!任何人都不能以个人的自由为借口,随意侵犯他人的自由,因为真正的自由是要建立在人人相互尊重的原则上,才能让每个人都自在的生活,不受到任意的威胁或迫害;唯有建立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符合“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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