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定要热爱自然,这样才能热爱生活。——题记
前一阵子,听说史作家病逝,着实吃了一惊。我那时为自己的事情忙的焦头烂额,不可开交。可还是惊骇。有些时候听闻某某大名鼎鼎之人物仙逝,倒是心起一种“竟与其生活在同一时代”的惊奇的感觉。
记得小时候的语文课本上,总能见史作家的事绩。多少都是带着感动与嘉许的情绪读完,却感觉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知道他“身残志坚',"顽强生活”。后来慢慢长大,自悟得一些人生道理。敬仰也如大海中波澜起伏,一浪盖过一浪。
等到现在,人心浮躁的时候再想起,想那一人一轮椅在荒草蔓生的地坛度过的十几载春秋,竟然有些羡慕了。生活给灵魂肉体的苦痛,同时也抽丝拨茧,洗掉了虚浮和烦躁。所以当史先生经历了孤独的顿悟,带着《我与地坛》回来的时候,可引起了怎样的轰动啊。
自然这东西让人敬畏。你得真的喜欢它。可惜没几个人能做到。把“自然”和“景色”混为一谈。我倒想到全世界去旅行,外国风情实在太美。可是有几个黄昏,或者下雨的`下午,我慢慢把人与环境隔离开了。我想,一国一风物,吸引人的却是那里的人,那的文化。至于那里的山水,可以爱屋及乌的喜欢。但普天下哪里的景,说到底都是类似的。
有时候走在路上,街道两旁白雪堆积,路面碾的平实;或者晌午时分,人也疏懒。眼睛半睁,身心飘荡,似乎陷入时空隧道,整个吸进去,再吐出来,已是黄沙弥漫,布衣小车,依依呀呀有人哼小调。忽地一句“大胆刁民!”,嗬,吓得腿又软了。
这就是自然神秘的力量了。信奉“不可知论”的人自知无法与其抗衡。百年以前明黄大袍统治天下,民国老宅深深深几许,或者满天繁星遥远的未来……无一不牵动着人的心。
还喜欢听雨声。雨一轰鸣的落下来,世界就仿佛被填满了,整个城市下沉到水中,澄澈的水里,上演一番卡夫卡式的家庭澡盆喜剧。
想起一本捍卫自然的书,“极静极静的”“一个人的”书。梭罗一家又不是疯子,只是在汽笛初响蒸气时代开启的当时,人已经不赞美原始而美好的自然了。
可是每一本书,每一篇小说,都有自然或多或少的影子,有些是抽剥下来的时代气息。像卡波特的闪光百老汇,格蕾丝最不喜欢的;或者拜雅特的维多利亚时期的老宅;哈代的古祭祀群可以写部史诗了。
我们离时代这么近,现代科技把我们包裹成装甲战士,变形金刚。可是,只有我们自己明白,甲壳动物的外部再坚硬,却是它全部的骨骼。我们渴求的内里,心脏,却柔软而软弱。日复一日的期盼着,在愈演愈烈的时间洪流里,渴望与自然的贴合,渴望返祖,悲戚又荒凉。
我不认为我征服了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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