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孩。喜欢梳着马尾辫,一双不大的眼睛因为有了双眼皮的衬托而更加生动。脸上有一个小酒窝,红红的嘴唇总是让爱美的妹妹以为是偷偷抹了口红。我最有特色的可算是左脸上的七颗痣了。它们按一上一下的规则从脸上排到脖子上。
我最擅长写作文了。不是我自夸,翻开我的作文本,里面的作文都不赖。我想这应该是因为我第一次写作文的影响:在同学们还在看图写话的一年级,爸爸开始正式教我写作文《秋天》那篇作文我整整写了一个假期,才艰难的写出了我的第一篇作文。
我特别喜欢看书,一看起书来就什么也忘了。我原来最怕一个人在家。哇!电脑成了张开大嘴的外星人、阳台上的衣裳成了幽灵……这时,几本书帮我从害怕中逃脱出来。我记得有位名人说:“读了一本好书,就好像交了一个朋友。”有那么多“朋友”陪伴,我又怎么会害怕呢?
我最大的缺点是粗心。看看我的试卷和作业,这里、漏题,那里、多一点……做事我也很粗心,刷牙,挤错了牙膏。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甩掉这个尾巴。
这就是我,一个会写作文、爱看书、粗心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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