蝎蜇人乃天性,不蜇人,失其性,非蝎也;佛救苍生于水火亦乃天性,不施救,失其性,非佛也!
老僧的话深中肯綮,发人深省。“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蛇蝎心肠的确难以改变,我们只好尊重它们的天性,让它们在地球的生物圈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蝎子一命,正是佛心的体现,也是老僧的天性使然。在他看来,救蝎子挨蜇,得能偿失,利大于弊。
但毕竟是只蝎子,如果是毒蛇、恶狼呢?农夫与蛇的悲剧,东郭先生的寓言,恩将仇报的成语,都在提醒我们:尊重天性也要看对象,保持善心也要爱自己。
问题是,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最多的既不是蛇蝎,又不是恶狼,而是人心叵测的同类。南京的彭宇扶起摔倒的老太太,被反咬一口,又输了官司,不就像这个被蝎子蜇的老僧吗?因为法院不做无罪推定,根据所谓“常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给好人撑腰,导致社会道德严重滑坡。而小悦悦事件便是一个明显的低谷:两岁小女孩多次被碾,十八个过路人双眼结冰,连军医也回天乏术,呜呼哀哉!
幸而还有道德领域的中国脊梁在。不久前,上海人潘跃昀开车赴婚宴途中,见到一个遭到土方车碾压的四岁小女孩,便毫不犹豫地把她送进医院,还垫付了几千元医疗费。事后有人问他怕不怕被赖上,他说:你没办法判断别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但你自己可以做一个好人。
潘跃昀的话振聋发聩,但我还想补充一句:特别是要做一个有防备的好人。做好事不留名可以,但要留证据。最好合伙做好事,有人用手机拍;要把做好事当成技术活儿。
以往讹人的往往是担心自己的医疗费太高。而现在,医疗体制改革已初见成效,大部分医疗费都能报销,新农合的报销比例还比较大。有了这种物质保障,为了一两千元的实际费用而不讲廉耻的人会越来越少。当然,不管是道德、舆论还是佛法,都不具备强制性的约束力,必须通过立法和加强执法,严惩见死不救和反咬一口等恶劣行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做好人流汗又流泪的问题。
让我们尊重天性,保持善心!让我们见死即救,都做好人!让我们保存证据,谨防耍赖!人我们完善法律,浩气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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