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儿子放学回到家,他说他终于有了击败我的法宝了。他说,他在学校学习了《儿童权利法》!通过学习,他知道:
他的房间不一定得由他打扫;他的头发并不是非剪不可;他不一定要吃我让他吃的东西;他有说话的自由;他有选择读什么书看什么电视的自由;他可以戴耳环;只要他愿意,他还可以文身或者在鼻子上打孔呢;如果我打他的屁股,他可以起诉我。所以,别碰他,因为他的身体只归他一个人所有,也不是用来让我拥抱或者亲吻的;我不能像他外婆对待我一样对他进行说教——这叫精神控制,也是非法的!他有这些权利,受法律保护。以后,我如果再侵犯他的权利,他会打电话给少儿服务部投诉我!
儿子有法律意识是一件好事。但是,我想让他知道生活中不只有法律,一个人也不能只有权利。
第二天,我们去采购。尽管他百般恳求,我仍是没有给他买他喜欢的“耐克”鞋和“耐克”衬衫。我当着他的面向少儿服务部咨询我这样做是否合法。少儿服务部明确答复,他们并不关心我给他买的鞋子是杂牌的还是名牌的。接着,我取消了带他到驾校学车的计划;我拒绝给他买冰淇淋和比萨饼。我说,等一等吧,晚饭有猪肝和洋葱,因为这些都是我喜欢吃的东西,到时他可以和我一起吃。
我说,不但如此,我还要将他房间里的电视机卖掉,用这些钱给我的汽车买几个新的轮胎;对了,我还要将他的房间包括他的床出租。因为,少儿服务部只要求我让他有住的地方和满足温饱所需的衣服及食物。另外,我今后可以不给他零用钱,这些钱省下来可以给我自己买些东西呢。我可以不给他讲故事,甚至不和他讲话,因为我也有我的权利!
突然,我不说话了。我看到他不小心摔了一跤。“妈妈,我疼……”他伏在地上说。
“怎么想起妈妈了?你可以向少儿服务部撒娇呀!”我扑哧一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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