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十一岁半的男孩,但是个头却有个一米六七。我的发型接近于蘑菇头,挺可爱的,皮肤黑黑的,眼睛很小,都快眯成缝了。我平时比较粗心,缺点是不计其数,其中最大的毛就是爱多管闲事。但是慢慢地,我发现爱管闲事也是一种优点。
其中最能表现的就是上星期六的那件事。那天我辅导班放学后,悠悠哒哒地走着回家,在到了小区的小广场是,我意外地发现石椅旁有一个貌似一岁多的小男孩,我定睛一看,发现他的眼睛是红的。我下意识的走过去问那个小男孩,他好像还在牙牙学语,我问了好半天才知道他找不到妈妈了。这时,爱管闲事的我当然要发挥特长了,我脸皮比较厚,借了旁边老大爷的唱戏机,又向幼儿园的老师借了一个话筒,凑合着搞成一个扩音器。在小区大声喊了几声:“哪位家长把小孩带丢了,快到小广场。”果然不一会,一位中年阿姨哭着跑过来,那个小男孩也“妈妈,妈妈”的叫着,展开双臂,那位中年阿姨抱着小男孩连声说谢谢,我也开心的笑了。
爱管闲事只算半个优点,做简单的小菜才是我的看家本领。我最拿手的就是“黄瓜肉丝”了。我做这道菜时总是先把肉炸好,然后切黄瓜,整个只需要十分钟左右,一盘美味的“黄瓜肉丝”就出世了。
做菜这件事虽然不难,但是同样也不简单。最重要的就是在把黄瓜和肉丝放在一起炒的时候,黄瓜只要半生不熟就行了,这样的话营养就不会流失。
这就是我,这就是爱管闲事,会做小菜的我,虽然不太完美,但是我会尽量努力改的。你觉得我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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