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简历写作避免事项
1) 长句:没有人愿意看太冗长的句子,而且切记YRIS原则,雇主只是在扫描您的简历.
2) 缩写:因为外行人往往很难看懂.不要想当然的认为这是人所皆知的事情.前面我们讲了"user friendly"的原则,所以不要先入为主的认为别人能猜到或者能查到你用的缩写.
3) "I" (我):因为正规简历多用点句,以动词开头,是没有"我"的'.当然若在公司简介中一定要用到一两次,也不是完全不可以.
4) 不利因素:我们讲过简历的原则是不要撒谎,但不写不等于骗人.大家可能还记得前面提到过的"简历中的任何字句都可能成为面试中的话题".扬长避短的道理,我想大家都是知道的.
5) "Reference available upon request":这个短语的意思是如需证明,可提供见证人.这在许多英式,港式简历范文中经常出现,但是美式的简历则不要这样写.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招聘人员认为任何人都能随便抓来一两个见证人应急.而且如果您在简历中也没有写上他们的名字及联系方法,这句话则完全是多此一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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