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童年,我最喜爱的是什么?哈哈,你猜猜,告诉你吧,是读书。小编收集了我的阅读故事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我的阅故事
正如前苏联作家高尔基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样,现在的日常生活中,我认为,“书”,这样深不可莫测的东西,带给人们的益处是最大的。今天,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阅读故事。
平时生活中的我,酷爱读书,对小说更是情有独钟。只要我一捧起书,就会把一切的事情抛之脑后,在书的海洋里遨游。每当读到伤感的片段时,我便会情不自禁地落下几滴泪水;每当读到轻松活泼的片段时,我也会跟着捧腹大笑;每当读到情节关键时,我恨不得一口气全部读完;每当读到基调高昂的片段时,我也会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有一次中午,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我心爱的课外书,一本需要订正的《数学补充习题》飞面而来,可我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丝毫没有发觉,“叮铃铃”,下课铃响了,我习惯性地把作业本防进了书包。回到家后,我惊讶地发现《补充习题》要订正,脑海里立刻浮现出沈老师教育同学们时的情景,而且沈老师说:“私自把课堂作业带回家的同学,还要在自备本上再做一遍。”这可怎么办,可谓是肚子饿了填黄连——自讨苦吃喽!
读书知识我阅读生活的一小部分,在大自然中也可以获得许多知识。
纯洁期间,爸爸妈妈就带我去了苏州博物馆,和我一起追朔古源。
正如伟大的毛泽东领袖所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书却不可以一日不读。”让我们捧起书来,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第二篇:我的阅故事
朋友们,有与书结下了有趣的读书故事吗?我有很多哦,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读书的故事吧。
记得一个周末,我和妈妈出去吃饭。当妈妈叫我走的时候,我手里捧着一本书跟妈妈出门,妈妈见了,说:“不要拿书了吧,出去吃饭还拿书!”我见这个办法行不通,就想别的办法。我灵机一动,脑子里产生了一个绝妙的办法,我故意说:“哎呀哎呀,我肚子痛,我要上一趟厕所。”妈妈说:“那你赶快去吧,快点啊!”我手里拿着书,没被发现,我得意地笑了,心里说:“耶,成功!”我走的步子有点快,几乎要跑了起来。我把门关上,坐在马桶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不知时间过了多久,我已经把书读完了,我拿着书,故意冲了一下马桶,然后把书藏起来,打开门,装出一副刚上完厕所的样子,说:“真舒服!”“很舒服吗?你想看书就假装要上厕所,这种窃读的滋味可不好受哦。”妈妈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识破了我的诡计。我忙说:“不是不是。”因为太慌张了,竟然把书掉了下来,我一看,不好!妈妈说:“这本书就是证据!”我忙“跪地求饶”,“妈妈,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骗你了。”她好像心软了,我就知道她刀子嘴豆腐心。妈妈说:“对不起,我刚才凶了一点,只要你在应该看书的时候看书,有事的时候先做事就行了。”我高兴地笑了起来。
这件事以后,我都会在合适的时间看书,这件事还让我知道了该做什么事的时候就先做什么事。
第三篇:我的阅故事
在我的童年,我最喜爱的是什么?哈哈,你猜猜,告诉你吧,是读书。
读书,我听到有人感叹了:一本书有什么好看的,读来读去都那个样,一点都不好玩!
对此,我的回答还是那句:我喜爱读书,我并不在乎那上百或上千的字,我在乎的是书中的故事,是书中人物的命运遭遇、悲欢离合。
今天像往常一样,我一写完字催着父母去买书,一来到书店里,我会像虫子找到食物似的在书架“迷宫”里找自己喜欢的书。每要去还钱时,父母总会皱着眉头,嘻嘻,你看看在收银台上堆着像山似的书,就明白了。回到家,我会第一时间打开书,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得看起来。有时侯,妈妈那100%“超音波”也叫不醒我。没办法,唯一能叫醒我的办法,当然妈妈就最清楚了,妈妈一把夺过我的书。“啊!我的书!”我生气得说。“孩子,你喜欢看书我很高兴,但是如果你能乖乖得听我的话,我就更高兴了!”妈妈指着我说。“但是,我还没看完呢!”我辩解道。妈妈又说:“你看看都十点了,你怎么还看哪?快睡吧!”说完,就把书都拿走了。我被妈妈拿走书后,气呼呼的关下灯,躺在床上,结果我一整晚都在想那本书接下来的内容。
读书真的很简单,但是内容却意外的不简单。但是如果你用心得去读那本书,你就会发现,其中的奥妙是那么多。请把书当做你的朋友,当做你的知音,去体会其中的真谛,其实读书也是一种乐趣!
第四篇:我的阅故事
每个人都爱读书。读书的时候,往往都会发生一些有趣的事情,就像玩游戏一样,一会儿就有一些有趣的关口。我读书也正是这样,有时候就不知不觉的就“掉”进书里面,和主人公一起生活,一起冒险。
我的第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书上密密麻麻的文字记载了主人公鲁滨逊不听父母的劝阻,独自去航海,结果漂流到荒岛之中,在荒岛上,他遇见了野人“星期五”鲁滨逊足足等了25年才被人发现,最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家。
当我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脸上满是惊讶的表情,眼睛和嘴巴张的很大,我就像被一种物质吸引住了,不能自拔。那是因为我从文字上看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只靠一只手,一个人造出各种家具、用具、食物的那段文字。从文字当中,我好像看到了满脸胡渣的鲁滨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打着赤脚,用粗糙的手和惊人的毅力,造出了一个个家具。用超出人的耐心与勤劳种出了一片片稻田,用自己的经验,养了一圈圈的羊,还有野人“星期五”和小猫和他作伴,然后在荒岛上生活了20几年。
看完书以后,我又想到了自己,鲁滨逊在荒岛上都能制作出那么多家具,我在现实生活中呢?我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做很多事情,又帮不到妈妈。所以,我以后要多做一点家务,长大以后才能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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