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有感》,心中实在是有一种出气的快感,我与鲁迅先生的看法竟是如此的一致,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英雄所见略同”。
《二十四孝》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的的“配图故事书”,但待看完此书,心中实在是难以克制地产生了一种荒谬的感觉。
比如那个著名的“老莱戏彩娱亲”。一位七十岁的老人为博自己年迈的双亲开心,自己当起了小丑的角色,“常着五色彩衣,学婴儿戏于亲侧。又常取水上堂,诈跌卧地,作婴啼。”首先,不管是出于什么,一位七十高龄的老人穿五色彩衣在当时就已经是极为“稀罕”的,况且他还手持“摇咕咚”——就是一根棒子上装着一面小鼓,两侧有挂坠物的绳子,摇起来会发出咕咚声——一种婴幼儿用品……光是想想这场景,我也要笑了——讽刺的。下一幕则更让人无语的,这位老者时常挑着两担水到堂上,到父母面前假摔——此乃国足常用招数,然后“作婴儿啼”别的暂时不说,您老这身子骨经得起假摔吗,七十多岁的人了啊!即使是钢筋铁骨也承受不起吧?!而且还是在科技不发达的古代,为了讨父母欢心而折腾父母给的身体,这便也是一种不孝么?还有那装得满满的两只翻到的水桶,这满满的两桶水就当当道具牺牲了?阁下您稍微注意点好吗!水资源是稀少的,我真有点儿怀疑水资源是不是有些模仿的孝子这么搞少的了。而且有一点也很值得注意,老莱先生还扮演婴儿在地上哭啼……好吧,这是彻彻底底地就是不尊重孩子,不尊重您的双亲,这是糊弄。再瞧瞧那图上的二老,当父亲的,拍手大笑,连拐杖都掉到地上了——不过我觉得那是典型的阿尔茨海默症,括弧,俗称老年痴呆,括弧完毕。当母亲的则表现出一个正常老人的清醒神智,静静地端坐皱眉,我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满庭喜色”。这无论如何都太讽刺了些,至少我是不会认同这种孝的,如果有人这么做给我看的话,我一定毫不犹豫地拿起拐杖——敲他脑门。我觉得这个故事很好的诠释了四个字:为老不尊。
“郭巨埋子”这一幕搬到现在,群众的唾沫应该可以淹死这位孝子,说不好还有人“人肉”他。因为家里穷没有多少米,做奶奶的心疼孙子,就时常往三岁的孙子碗里拨些饭让他吃饱——老辈心疼第三代,正常现象。于是这位老奶奶就消瘦了,体力弱了。做儿子的心疼妈妈就要埋孙子了——为了重新让母亲吃饱,顺便少一张吃饭的嘴。做妻子的又不敢反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为了母亲埋儿子,实在是让人“感动”,实在是太“孝子”了,这完全可以上“感动中国”了啊!!!!!!颁奖词就用原文一句话——(美名其曰)“儿可以再有,母不可再复得。”再然后,出现了奇迹——挖出黄金百两,看!标准的那什么桥段,还没完呐,黄金上还有字呐,曰:“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夺,民不得取。”——多好的一个童话故事,哦不,神话故事啊!请问各位相信么,你们遇到过么?为母埋子——天降黄金,典型的中国神话故事。不过凡事总有两面性,这黄金救了这孩子,也让我们见识到古人的文学造诣还是很高的,修辞中“夸张”这一手法用的那叫一个鬼斧神工,活灵活现。最后俺觉得灰常庆幸,我活下来了!我没有被埋。
相比以上,“孟宗哭竹生笋”就不足为奇了,在那片挖地三尺就能挖到黄金并且还为其现场题字的土地上,抱着竹子哭一通就能破地长出竹笋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了。中国的“地大物博”也充分的名副其实了。
不过话说回来,惠子说得好,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我不是古人,也没有资格说什么是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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