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9月20日星期一天气:晴
今天是我进入初中以来,在班级里演讲的最成功的一次。
因为语文老师说,要让我们每个人按照自己的号数,在每一节语文课上课前,进行一个三分钟读书推荐的活动,要求每个人把自己看过的好书或者是最让自己感动的一本书推荐给大家。
而这个星期的第一节语文课,就轮到我来向大家推荐好书。
我向大家推荐的好书就是王巨成的一本长篇小说,书名叫《震动》。
刚开始的时候,我因为怕自己在台上太紧张,因此便写好了演讲稿,准备上台的时候看着它来演讲。谁知,我在去给老师交作业的时候,竟然不小心的把自己的演讲稿一起夹在了作业堆里。一直到上课了,我才发现这个状况。本来我想去拿的。结果,老师却说:没事的,你既然已经写过一遍了,肯定还有印象。就这样讲吧!
当时我一听到这句话,就突然在脑海里冒出了不想演讲的想法。可是,老师的话,我怎么能不从呢?再加上,我也不想错过这样的一个机会。所以,无奈之下,我也只好硬着头皮去演讲了。
这时,优美的上课铃响了。在老师的一句:现在然我们欢迎2号同学,我们的语文科代表来为我们推荐好书。我开始了自己的演讲。
还好,我这个人从小的心理素质就好,再加上听我演讲的都是我们班的同学。所以我不会太紧张。在心里默念123后,我拿起了麦克风,开始演讲。
今天,我要跟大家介绍的好书是王巨成的一本长篇小说《震动》嗤嗤咔咔这是怎么回事?我在心里默默的想着,仔细一看,原来是麦克风惹的祸,最近几天,我们班的麦克风不知怎么了,经常发出像这样子的怪声。我试着拿起它讲话,谁知它一点情面都不给我,仍是发出怪声。无奈,我只好不用麦克风来演讲了。幸好,我这人,天生嗓门就大,就算不用麦克风,别人也能听到我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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