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游戏与故事作文
游戏与故事
我一直想谈一谈“游戏与故事”的思想,但是没有把握说得清楚和圆满,只能想到哪里说道哪里。如果有什么纰漏或者偏悖,以后可以写文章补缀、修正或者是批判。思想总有一个完善的过程。
所谓“游戏”和“故事”其实是两个比喻,我想不到有其它更准确生动的词汇能表达我的意思。对于一个人来说,他过去的一切经历可以看做是一个“故事”,他未来将要经历的可以看成是一场“游戏”,我们每个人生命都是由“游戏”和“故事”两部分构成的。如果说的更准确一点,因为未来我们还没有经历,它还不能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我们只是在经历着“当下”,而“当下”是什么呢?毫无疑问,“当下”就是“游戏”本身,我们“当下”正在“做着游戏”。
在我看来,“游戏”和“故事”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因果关系,因为有了现在的“游戏”,所以有了以后的“故事”。我所感兴趣的,是一个人在经历当下“游戏”时的感受和事后回忆这段“游戏”(此时已成为“故事”)时的感受截然不同。这种“截然不同”应该怎样描述呢?似乎应该这样说:“游戏”与“故事”是两个不同时空的存在。我们的全部生命就是这两个不同时空的存在的结合,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蕴含着人生的许多秘密。
“游戏”是指一个人当下正在经历的与外部环境的接触,这种接触包括主动的和被动的。单纯的思维活动不属于“游戏”。思维活动非常特殊,它其实是一切“故事”的载体,我们的全部回忆都是通过思维活动进行的,但是思维活动并不是“故事”本身,它和“故事”的关系仿佛是留声机跟唱片的关系。“故事”包括我们所有的记忆,不仅包含“自己的故事”(经历),也包含“别人的故事”。别人的“故事”是指我们听说的了解的别人的经历。我们看见一条新闻资讯,读了一篇小说,也属于别人的“故事”;我们在书本上学的数学定理,化学公式呢?这些同样属于别人的“故事”,这些都是别人的实验结果的总结,是别人的经历。有时候“自己的故事”和“别人的故事”并没有特别严格的界限,譬如我们了解一个力学定理,然后自己又照着定理做了一次实验,证明定理的.正确,那么这个定理不单纯算是别人的“故事”了,因为我们自己也有了实践。
以往我们常常谈到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什么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什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说的挺玄乎。说到底,在很大程度上,实践与理论的关系就是“游戏”与“故事”的关系。因为“游戏”与“故事”分属于不同时空,所以我们会对理论和实践有决然不同的感受。我们似乎已经全明白了一个定理的全部内容,但是一旦实际操作起来就又好像不明白了,因为理论的明白是一个思维运动,是属于“故事”的范畴,而实践操作是的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属于“游戏”的范畴。只有我们通过实践把定理验证了,也就是把“别人的故事”转化成“自己的故事”,那“游戏”与“故事”这两个不同时空的存在也就建立了连接,打通了彼此。
在这里我还要谈一谈“意义”这个话题,就是我们平时说的“人生的意义”“生命的意义”“生活的意义”。所谓意义,哲学上是指事物存在的原因、作用及其价值。概念比较抽象。如果单从“价值”的角度来诠释,意义就是指过去的事物对现在的价值。我们说“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其实我们做的过程(也就是“游戏”的过程)并不存在意义,只有当我们把事情做完了,回过头来才会看到我们所做的事的价值,那么,我们前面所做的事也就有了意义。有时我们在做某件事之前会定义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因为我们假设了这件事会对未来产生有益影响。我们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假设,是因为我们依据以往的经验和知识储备,而这些都属于“故事”的范畴。换句话说,“意义”只存在于“故事”之中,不存在于“游戏”之中。
有一种很有趣的现象,当我们回忆过去的时候,我们最感兴趣的往往是那些不好的日子,譬如自己曾经吃过多少苦,流过多少汗,在当时来讲生活是痛苦艰辛的,但回过头来却感觉那时候的生活是有意义值得回味的。这是什么缘故?当然是“游戏”与“故事”的奥妙。我们回忆苦日子的时候之所以觉得幸福,因为那只是一个“故事”,是一种思维运动,不会对我们现在安逸的生活造成破坏;而这个“故事”本身又是有意义的,也就是说,那些当年的事情对于现在的我是有价值的,或者说,当年的事情对于我整个生命的精彩程度是有帮助的。人们在品味故事的时候,总是喜欢曲折、艰辛、冒险,这样的故事才是好故事,才是有意义的故事。而平淡无奇,整天生活在安逸中的故事却是最没趣味最没价值的。但是,当我们处在“游戏”之中感受却是截然不同,在“游戏”里我们总是趋利避害,贪图安逸,所有的好恶都是出于动物自我保护的本能。当然,身处“游戏”中与“故事”中的感受并非绝对对立,譬如一个人在热恋的时候和多年后回忆去这段恋情的时候或许都会觉得甜蜜。但是,“游戏”与“故事”在更多的时候的感受却是不统一的,而这或许正是我们生命最大的吊诡之处。
我们生活里观察身边人的时候也遇到这个问题。看见一个人事业很成功,婚姻很美满,我们自然非常艳羡,但是我们看到的不过是一个“故事”,或者说我们是从故事的角度去理解那个人的生活的。至于那个人究竟生活的怎样,幸福不幸福,或许他自己的结论和我们正相反,因为他是身处“游戏”之中的,他和我们处在两个不同的时空里,在感受上无法对接。我们在大街上看见一个疯子捡垃圾吃,破衣烂衫痴痴呆呆,我们会觉得他很可怜,他的人生是一个悲剧。这又是我们用一个“故事”的标准来审视他了。也许从“游戏”的角度,那个疯子正处在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呢。
我们看电影,实际是在看一场别人的故事,有时电影里人物被整得狼狈不堪的时候,观众却被逗得捧腹大笑毫无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观众的情感和人物的情感未必是统一的。《金陵十三钗》讲的是悲剧,中国人死的死逃的逃,可是我们却愿意花钱去跟着流一把泪,为何?说到底我们只是一个看客,我们不会担心自己被杀,却会在这种悲惨的故事面前得到某种满足。有些女孩子被小说里的爱情所吸引,希望自己也成为故事里的主人公,岂不知就算有一天她真的成了爱情故事里的主人公,也一定会被整的痛苦不堪毫无诗意,因为在别人看来,曲折的情节才是最有吸引力的。我们欣赏一副绘画,会注意画的内容要表达一种怎样的思想或者情怀,有怎样的意义。我说过,意义只存在于“故事”之中,不存在于“游戏”之中。所以说,从某种角度上讲,欣赏绘画也是在看一个“故事”。
我们是否可以得出结论:一切艺术的欣赏都是建立在“故事”的叙事基础之上?这个结论还过于武断。譬如音乐,我们听一支好的曲子,到底是在听一个“故事”还是做一场“游戏”呢?我倾向于是在做一场“游戏”。虽然有人会质疑说,音乐也是有意义的,它是作者过去的一些生命体验的表达,但是我想说,我们听音乐的过程主要是感受一种旋律或者是一种情绪,就像接受一次精神按摩,听完了就听完了,顶多再听一遍再接受一次按摩,无所谓还要回忆一下这支曲子的意义,表达了什么。这更像是一个“游戏”的过程。由此类推,诗歌和音乐有相通的地方,是否诗歌也属于“游戏”呢,再以此类推,有人说小说的本质是诗,那么小说也属于“游戏”了?我们只能暂时做出这样的判断:每一种艺术的欣赏都同时包含“游戏”的成分和“故事”的成分,有的偏重于“游戏”,有的偏重于“故事”。
关于人生本质的的探讨也很有意思,其实过去的人都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过人生的本质是“游戏”还是“故事”的问题。如果说生命的本质是“游戏”,我们可以得出“活在当下”的结论,而且会更加注重眼下的幸福,但也可以得出生命的本质是虚无荒诞没有意义的结论,人生来去一场空,一场游戏一场梦,还是出家的好。如果说生命的本质是“故事”,那么我们就应该过有意义的生活,为了明天的成功和幸福而不懈奋斗,我们必须放弃今天的安逸和知足,去做有挑战有艰辛的事业。然而如果我们永远放弃今天的话,明天又有什么意义呢?
过去的先贤圣人似乎也变相的考虑过这个问题。19世纪以前,西方哲学一直追求理性,似乎有点“故事主义”的意味,进入20世纪,哲学上又出现了反理性的倾向,似乎又有点“游戏主义”的倾向。西方人总喜欢走极端,非此即彼,常常搞得自己很痛苦。相比之下,中国的哲学要含糊的多,不喜欢分得那么清楚,或许这样更有利于我们活得轻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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