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游戏害死人啊,许多的家长对游戏都是厌恶的,他害的孩子们的一生,我觉得游戏的好坏是由自己,欢迎阅读。
第一篇:游戏的危害
“游戏害死人啊!”,从小到大我都是这么想的,自从我玩了游戏后就上了瘾。
听说“红色警戒2”很好玩,于是我就和宋力豪聊了起来,明白了怎么下载,怎么玩,以及哪些国家厉害,什么武器厉害,该怎么进攻最好,自己都快变成了游戏专家,把学习的事都抛到了九层天之外了,导致第一次模拟期末考试没上九十分。现在考完了试,又听朱珂皓说,跑跑卡丁车、QQ音速、QQ堂、泡泡堂、梦幻西游都很好玩,于是便想试一试。谁知,试一下就上瘾,当然,学习的事也就不再管了,有一次玩得剑桥英语还差点迟到。从此我就跟电脑游戏交上了朋友,现在,游戏都玩腻了,可成绩却没涨上去,每天都在后悔,心想:把时间都花在了电脑游戏上太不值了。于是,就试着不再玩,可游戏像一块巨大的磁铁吸引着我,怎么也挣脱不了。我想说一句话,那就是:“请不要再玩电脑游戏,从电脑游戏中挣脱出来吧!”
目前显示,玩电脑游戏的人大多数是青少年,沉迷电脑游戏的人大多数也是青少年,新闻上曾说过:“玩电脑游戏的人,脑力消耗比平常人的脑力消耗要多,就意味着玩电脑游戏的人要比平常人的寿命要短!”
让我们从电脑游戏中挣脱出来吧!
第二篇:游戏的危害
网络游戏基本都以此为由胡作非为:"玩家接受了游戏厂商的用户协议,就应按照规则进行游戏,从合同义务来说,玩家有责任维护游戏环境,否则就是违反合约的行为。
和现实相比较,一个商场:顾客进到市场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购物,这是没错的.如果进去的人购买了3000元的商品,却偷了10元的东西,那商场收回10元商品,并对当事人罚与10倍或一定的处罚,我相信这是大家都会接受的,也相信没有和法律相抵触.可是,如果商场以商场规定进来消费的人就应该遵守为由,没收该顾客的3000元人民币的商品.难道商场这样做也是对的吗?不按法律的规定的规定也可以实行吗?是不是所有权归你们商场或网游,就可以为所欲为?把当事人剁手斩手也是合法的呢?难道你们的法比国家的法还大
如果真的可以这样,那我也开个店,大米一毛钱一斤,进去违反我店规定的就随我处理,欲加之罪何患无词?那到时候我这个顾客处罚500元,那个顾客处罚1000元,这样是按照我的规定处理的,可是这样行吗?大家答应吗?法律答应吗?
个人认为,要想真正从网游得到娱乐,得到日常工作的减压,关键的是国家相关部门及早对网络游戏的所谓服务条款以及玩家守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化,最起码不让他们胡来,网游违反的也应该对他们加大力度处罚,而不是把帐号还给玩家就了事.
如果不处罚这些黑手,只会导致这些黑手越来越疯狂......
交了税就可以让他们为所欲为吗?税比老百姓重要吗?比民心重要吗
第三篇:游戏的利与弊
近年来,科技日新月异,每个家庭都拥有一台电脑已经不稀奇了,虽然电脑为人们解决了许多的麻烦,但在这同时有让许多人深陷于这无止尽的深渊-网路游戏。
人的一生之中,玩乐是不可或缺的,可是一但玩过头,往往都会替自己带来一些麻烦。「新的学期即将开始,但宜兰县一名考上国立高职的新生还来不及注册,就因为爸妈将电脑用密码锁起来,不让他打线上游戏电玩,而烧炭自杀身亡。」(引用新闻闻内容)父母亲虽然是为了怕孩子上网交到坏朋友,亦或者是担心影响到课业,甚至是身心的'发展,但是万万没想到却在无息之中,封闭了孩子唯一可以抒发情绪的管道。不能玩到游戏,竟能让一条宝贵性命就这样牺牲了。
由此可见,网路游戏的威力是多麽的可怕。能够使人像吸毒一样的上瘾,玩到无法自拔,只专注于游戏的世界,而忽略了这世上的人事物。还能让人的课业逐渐退步。人家说眼睛是灵魂之窗,但过度的的待在电脑前,是很容易让人近视的,也会让健康受损。
但是玩线上游戏也不一定全然都是一件坏事,不但可以打发一些时间,也能替自己的生活增添一些色彩纾解一些压力。重要的是,你还能结交一些新朋友。如果是外国的朋友,或许还能学习到一些课本所没有的知识呢!
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虽然线上游戏对我们有好也有坏,但是这就取决于你是如何去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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