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读书时代我比较大的兴趣是作文。每次作文最关心的就是分数。作文本发下来先睹为快的是分数。可是,看了老师的评分往往不满意,总认为自己的作文分数应当比老师评的分数要高。之所以这么认为,也许是自己那颗幼小的心灵的期望值过高,与老师评分过“实”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造成的吧。有了这段经验,当我成了一名老师也给学生批改作文时,干脆不给评分。没想到这样一来引起同学们的“公愤”。之所以这么个结果,也许是我不评分又过“虚”,与学生的期望值之间的矛盾的不可调和所致。有了这段经验,我就对作文评分的方法做了改进,使所评的“分”在“虚”与“实”之间。具体做法是:将学生的作文分为不及格(60分以下)、良(60~69分)、良+(70~79分)、优(80~89分)、优+(90分以上)五等,没想到这一招还灵验,完全改变了我在作文评分上的被动局面。
仔细想来,道理也简单。学生将老师的评分作为衡量自己文章写得好与差的标尺,这已成为一种心理定势。老师不评分,学生则无法衡量自己作文的水平,这等于对他们的作文没有评。可是,老师评了分又总会与期望值发生矛盾,所以怎么也评不准,学生自然大多不满意。这种过“虚”或过“实”的评分都不科学,忽视了学生的正常心理因素而强迫他们接受,学生反感是理所当然的了。特别是一连两三次评相同的中档分,学生更是深恶痛绝。“我不看就知道又是65分!”这是他们翻开作文本时经常发出的不平怨声。
等级评分法变“虚”为“实”,又化“实”为“虚”,处在“虚”与“实”之间,说是“实”的,它分开了五个等次;说是“虚”的,这“分”又并没有打死,每一等次有十分的区限。学生自会在这区限之内进行自我评分和调节。如果他连续得了两次“良”,而又确信自己第二次的作文比上一次写得好,他可以把上次作文想象成刚够60分,这次可值69分,这不等于这篇比上篇提高了9分吗?这种调节其实是一种自我心理调节和自我心理平衡,缓解了学生的期望值与老师评分的矛盾。这种等级评分既包含有老师的评判(这是主要的),又考虑了学生的心理因素让学生也参与评分,是师生共同完成的评分,比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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