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议论文:放下喜欢的东西,有时也是一种智慧
很小的时候,我就听老师讲: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能够登上金字塔的顶部,一种是蜗牛,一种是雄鹰。从那时我就特别喜欢雄鹰,想有天拥有它。喜欢它的展翅遨游万米之高,之远;喜欢它那凌厉的目光,透过重重云霭,俯瞰苍茫河山。
当然我并不能拥有它,它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父亲为了满足我的心愿,给我找来它的“替代品”,父亲哄着我说鹦鹉也是鹰,主要它还会讲话。于是我随父亲挑了个精美的“房子”送给它。我渐渐喜欢上它,鹰太遥远,鹦鹉却是实际。况且似乎每天放学都想看看它。后来觉着愈发喜欢,它会说话,常常我想去逗它。就这样成为我生命重要的伙伴。
时光也慢慢飞逝,我偶然读到一篇文章,叫《囚禁》,是说一个人很喜欢狼,于是弄回来一只幼崽,将它抚养,陪它玩耍。有一天带它来到草原,玩耍时,它走了。尽管他找了很久,却再也不见它的身影。后来他明白即使它们从一生下来就与人类接触,却难以失去动物的天性。即使他很喜欢它,终究还是放下,他再也没拿狼做为宠物。他时常会忏悔,他毁了一个狼的天性,似乎它已经在草原淘汰,或是……。有许多国家可以拿鹰作为宠物,但很多人都没有。我大概知道是为什么,并不是他们不喜欢。或许是更多人明白他们给不了鹰一种遨游万里的空间。即使再大的笼子,它怎能展翅?看我之后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回到家对父亲说,把鹦鹉放走吧!我心中会有些颤动,不知是不舍还是愧疚。父亲不解的问:“你不喜欢它了吗?”“喜欢,但我不想囚禁它。”父亲说它本身是宠物,供人养着。现在放它飞走,或许会因没有地方栖息而死去。我想或许它死去都会比天天关在这冰凉的笼子好,孤寂着看着。父亲答应了我。心中有些空,大概是因为心中所顾及的东西没有,反倒空。
很久过去看看别家笼子里还会养几只兔子,但我一眼望去,冰冷的笼子只是有一点水,和一些菜叶子。主人家的孩子开心的喂着,常常嘻嘻哈哈的笑着去照顾它。这似乎就是喜欢。很喜欢吧。兔子喂的很肥,或是因为百般呵护。胖了,也没死去。幸福吗?我不能改变什么。
自然总有规律与答案,可它们从未犯任何过错,却是无期徒刑。我只是希望喜欢就放下吧。它不属于你,你可以向往,却不能占有。
生活亦是如此吧,喜欢若是不可强求,不可改变,不如放下。比如一段记忆,一些话语,一个眼神。并非爱才能放下,喜欢也是,我喜欢拥有鹦鹉的日子,但是我更乐意它是个梦,或是更乐意怀念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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