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越来越少家庭教育。有些人以为:孩子几岁就上学了,学校自有老师教育,此前孩子还小,用不着怎么教育;另一些人反之,对孩子教育从胎教就开始了,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学校教育……直到孩子长大成人。开篇观点前者也许认同,后者却一定反对:从孩子出生前直到长大成人,包括学校教育阶段都有家教成分,有些还专门请了“家教”,怎么能说现代人越来越少家庭教育呢?前者一般是普通百姓,后者则更多属于知识阶层,这样划分当然不能绝对。
首先需要提醒一下,我这里家教指家庭教育,不是指具体“家教”,它不仅是形式更针对教育内容。什么是家庭教育呢?我以为它应该区别于学校教育,尤其内容方面,学校教育主要是知识性教育,这部分内容不属于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基本内容是人格、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教育,这样说明大概两种人都会更多认同我开篇观点。后者固然形式上不少家庭教育方式,内容上却一样更多属于知识教育。
这种状况比较而来,在说现代就是比较之前,不管教育内容是否合适,中国现代之前对家庭教育还比较重视,虽然那取决于社会较封闭状态。现代人太忙了,一般人家两口子都有工作,没有空闲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偶有空闲或请“家教”也多是针对知识性教育,为应对现代社会所谓“知识爆炸”。相对而言家庭教育还是更多来自家庭,所谓言传身教,没有言传还有身教。可许多人忙得孩子都不自己带,常常是推给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那不能说就少了家教,但起码教育时代客观滞后。
这么说来,我开篇观点大体符合一般状态,那就不算是信口开河。学校教育大概也直观了这一点,因此开设了一些原属家庭教育课目,但学校总要以知识教育为主,这种补偿只能是杯水车薪。缺少家庭教育客观上会造成什么后果,不用我说读者也能想个大概,现代社会青少年问题这么多,不能说与家庭教育少没有关系。俗话说:“成才先成人。”这也直观了家庭教育重要性,只是没特别点明更没有具体方法。
我个人觉得现实地要加强家庭教育,还是应该以家庭形式为主,身为父母就应该尽可能尽养育之责。光养不行,还有育,或者说教。“子不教,父之过。”这都有点过时,现在理应改为:“养不教,父母之过。”为人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能推卸责任,妇女能顶半边天,那不能只是说说,要真的顶起来。事实上有些内容也客观地需要分工协作,父母双方谁的'位置都不可替代,分工协作又要原则立场统一,相互矛盾可能造成子女人格分裂,一般单亲家庭已是缺陷,何况把孩子全部推给老人呢?
我一直认为:孩子能自己带尽量自己带,这不但有利父母子女培养感情,在家庭教育上也很必要,万不得已也该尽最大可能,比如休息或晚上自己带。为人父母不能太自私,生而不养、养而不教都是失职,那最终都要面对结果。
家庭教育不同一般知识教育,形式内容可以灵活掌握,但要做好也一样不容易,尤其父母层次有限,那对孩子而言就是天择了。要教育好孩子先要自己做好人,然后才是方式方法策略技巧。勿庸讳言,人有天分之别,人格基质血缘影响占到一半,人分三六九等,那不同状态就要采取不同方式。
一等人不用教,这种孩子只需言传身教,他们小时从父母身上体悟,大了还可以到社会体悟,体悟而来自然用于自身,只是方向难以确定,那要看父母和生存环境。这种人材质出众,如果走了斜道实在可惜,孟子大概就是这类人,要不孟母也就不用“择临处”了。真有这种人,传说明太祖朱元璋一字不识通六经,怎么个通法儿?不可能读也不大可能背,那大概就是体悟,字面未必一字不差,道理相通就算通了。
我自己也可以算个例子,我混沌哲学悟通之前没看过《老子》,只言片语只见过别人引用,著述过程中偶然得到一本《老子》,一读之下竟发现许多道理与《老子》暗通!这么说没什么夸张,读了我有关著作自然可以感觉,《老子》道理混沌哲学几乎都有包含,包含还更全面,并且根本道理不同。
一般人属于二等人,二等人需要用言语教育,道理必须明确讲出来,学而习之一般可以同于自身。这里有程度差别,有些人一点就明,有些人要反复说明,有些人更是道理之后还要亲历,有些人亲历也不能举一反三。一般人多属于其中二三层,因此一般家庭教育必须反复说明,反复说明没有效果招致逆反都要说,反复说明记忆中总有重复影像,他们一旦开始亲历就可能产生作用。对于这类人不妨人为制造一些亲历,比如让他们去做某事,做的过程中相应地说明道理。
这类人现实理性有明确层次,第一层次学而未习,道理只停留在表面,再明白也不属于自己,说道理是一回事,做事却是另一回事;第二层次开始以亲历衔接道理,没有亲历还不能真正接受道理;第三层次理性已同于自身,言行较大程度上基于理性,这种层次已是较高级状态,后来居上甚至已超越第一等人。
还有第三等人,这些人不是资质问题,而是早期习惯而来的劣根,那就要用责任甚至用棍子。责任就是让他们对自身行为负责,不能什么事都父母担下,通过责任惩罚逼迫他们接受教育;棍子就是体罚,我一直以为,青少年家庭教育可必要体罚,只是要掌握限度,以不损害健康可以承受为底线。
有些孩子已顽劣成性,责任惩罚都毫无效果,社会法律惩罚又不到年龄,那不打不能解决问题。或者有人反对:无论如何不能打,那本身就违法。我却觉得那是法律缺陷,未成年人犯错误打都不行,一旦够了年龄又直接法不容情,那就不残酷了吗?该打一定要打,好在民不举官不纠,就是犯法也值得,谁让咱为人父母呢?为了孩子不犯法父母才犯法,那也正是为人父母伟大之处。
更有甚者已属等外,有些人打都打不明白!再打不过了怎么办?那也只有不打交给法律制裁。不过为人父母对子女有永不言弃之责,只要从监狱放出来还不是完全不可救要,那谁不收留父母都要收留。如果父母都放弃了,那社会更应该放弃,这种人放出来也只能继续为害社会,那早晚都是死路一条,为人父母又安忍如此?
子女是我们血缘传承,基于生命本能具有永恒意义,怎能生而不养、养而不育?因为家庭教育缺陷成为祸害,那根本就是造孽了!子女获得实质独立要放手让他们独立,但在这之前父母对子女要永不言弃,不言弃不是不放弃,这不指父母可以干涉子女独立生存,这方面底线是帮助子女维持基本生存。不言弃指人格独立教育引导方面,一般也只能建言而止。实质独立与法律意义生理年龄独立是两回事,那一般要到子女30岁左右,老言称三十而立大概不错。
如此一般子女大学毕业步入社会之初,父母对他们的家庭教育还没有结束,前述一般教育方法可以继续采用,只体罚一项要适可而止。应更多地要借用社会力量,教育方式也要尽可能采取建言、引导、责任、法律等。本文谈家庭教育,学校一般知识教育也可参考,只体罚一项界线难以把握不宜采用。
家庭教育不是知识教育,子女教育上一般要成人重于成才,千万不要以知识教育代替家庭教育,那正是现代人家庭教育误区,不加明确和重视后果将不堪设想,这是针对现实一般状况而言。不能因此走向另一极端:只重成人不重成才。不成人成才只是歪才,不成才也难以保证成人。
许多传统家庭不乏家庭教育,但教育方式方法严重滞后社会发展,这种人成人之前在家庭和学校可能一直表现出色,但知识方面学而不习,步入社会知识转化不成能力,难免面临残酷现实打击,严重者会危及生存底线。一旦生存底线受到威胁,一切道德观念都会变得苍白无力,这时人本能地产生逆反,锋芒所向往往是家庭内部或亲戚朋友,那结果又是不成才就不成人了,这种例子一样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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