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认为足球会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可是它没有。它只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释站,歇歇脚后,跨上良驹,我又寻觅新的热点,追风而去。足球本只是一种竞技性、对抗性非常强的运动,却被媒体包装得五光十色,什么社会责任、城市名片、国家荣誉,等等,一切的一切,将这普通的足球,赋予无尽的责任,于是,全球数亿双眼睛聚焦“大力神杯”。
足球很小,质量也轻,但有巨大的吸引力。我不知道牛顿会怎么想了,我被吸了进去,由雾里看花开始,进而成了摇旗呐喊的参与者。的确,这是一项惊心动魄的运动,无常的结果让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哨响之后人们立即转换成两副面孔,几家欢喜几家愁。因为这个黑白相间的尤物,巴乔的忧郁、地中海的湛蓝都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素不相识的球迷,可以在瞬间结为同盟.把标语旗帜摇得铺天盖地;或是怒目相向,仿佛不共戴天的仇敌。几年前我觉得那一幕幕骚乱很荒诞,过了几年之后,我竟激情澎湃地扮演了剧中人,时至今日,我觉得这实在很荒唐。
是呀,我为什么要做球迷呢?它很美,当看客就足矣。没有统率三军的能力,我并不能为球队指点迷津;没有寒来暑往的历练,我无法体验摧城拔寨的狂喜。以自己的“地方主义”,说服自己留守在电视旁看省队比赛;仗自己的“侠肝义胆”,在BBS上大放厥词,对“舜天”评头论足,俨然行家里手,却忘了自己在生活中也差强人意。评价别人总是很舒服,但一直关注别人实际上就是逃避自己!这不是青春在体育中勃发,而是志向在足球边沉沦!
足球是一种爱好,就像临街的窗帘一样,精美雅致让人禁不住想多看几眼。但天亮了,不管窗帘如何精美,也得把它拉到一旁,我们还得拥抱窗外的整个世界……
足球是一本值得品读的书,但像练气功一样,不慎走火人魔是危险的。与驰骋赛场的球星不同,与伶牙俐齿的节目主持人不同,球迷不是一职业,而只是绿茵场上永远的配角。我爱足球,但我还是想揭开那层矫情的面纱。明知自己的呐喊并不会改变球的方向,却“无怨无悔”,是不是做球迷比做学生更安逸呢?观赏几场赏心悦目的球无可厚非,但成球迷就似乎是一种病态。如果你真的想用实力改变生活的话,就请停止球场上的吵噪,回到自己的天地里大刀阔斧地干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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