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翻书看到“远庖厨者,君子也;近庖厨者,小人也”之类的话语,不免想起家乡杀生的风俗。 每年七月初九,各家各户都要宰鸡杀鸭,据说是供奉七月初七天河相聚的牛郎织女。至于日期为何编偏选在七月初九,谁也说不出个缘由来。 七月初八晚上,老妈就开始着手为第二天的供奉作准备,要做的第一件事,自然是宰鸡杀鸭。鸡鸭被抓进厨房,大概它们也知道命不久矣,都拼命作出诸多无谓的挣扎。人在屋内听到它们此起彼落的绝命之唱,不禁侧隐之心顿生;但一想到“酒酿鸭”、“盐焗鸡”的美味,便也心境安然。可怜的祭品寿终却不能安寝!它们还得进水锅,下油锅,制作成供远厄厨者食用的佳肴。= 由此可见,杀生,名为供奉之用,实为食补之举;杀生者,名为庖厨者,实为远庖厨之人。可是,庖厨者常成箭靶。受众人指责,罪过!罪过!成为“小人”;远庖厨者嘛,则赞有佛祖心肠,善哉!善哉,誉为“君子”。至于“君子”亦吃肉一事,人们似乎视而不见。这就犹如劝戒屠夫”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却忽略了屠夫只不过为那些吃肉的远厄厨君子杀生而已,充其量只是帮凶,不是主谋。这其中,大概就是真小人与伪君子之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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