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文的写作要求指导方法
1、要素要交代清楚
记叙的要求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记叙文既然是记人叙事的,而事情总是有时间、地点、前因后果的,因此,写记叙文总要交代清楚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和地点,做什么事情,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怎样,如果不把这些记叙的要素说清楚,文章就显得内容不完整、脉络不清晰。也就不能很好地表达中心思想。
交代记叙的要素有两点应该注意。第一因为事情有时是比较复杂的,随着事情的发展,人物活动在增减,时间在推移,地点在转换,场景在变化,所以写作时要随时把这些变化交代清楚。第二,在一篇具体的记叙文中,这些要素如何交代,不是死板的,也不需要平均用力,某些要素,例如时间和地点,如果读者已经熟悉,或与文章内容关系不大,有时也可以不写或略写,有的事,应当写明发生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甚至某分);有的事,只说“十几年前”或“我小时候”就可以了,一切要根据表达需要而定,切不可机械照搬某种模式。
2、立意要深刻新颖
从“深”处立意。“深”是指深刻。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生活体验,从中找出我们感受最深刻的东西,去反映生活的真实本质。某些生活细节、平凡小事,在不经意间,会触动我们的心弦。在感动之余,我们何不揭开事件表面的面纱,去体会、咀嚼一下内在的、本质的东西呢?
从“新”处立意。“新”是指具有时代精神。每个人的思想经验,都是时代的产物。如果你能时时站在全新的角度,把握时代的主旋律,那么,你一定能从一些常见的事中翻出一些新的感受来。
从“小”处立意。“小”是指平凡的小事。你要善于借日常生活中细小的材料来反映生活中的典型意义。吃饭、走路是小事,但唐人李绅能在吃饭时慨叹“粒粒皆辛苦”,鲁迅能在回“故乡”时思考走什么样的.人生、社会之路。其实,你也可以从读书交友、梳洗穿衣等琐屑小事中找出生活表层之下的典型意义,从而提炼出恰当的主题。
3、中心要明确集中
中心思想要明确集中,是对所有文体的基本要求,所选的材料都是要紧紧围绕着中心思想的,让读者在看完文章之后对文章所写内容有一个清晰透彻的理解和认识。如果文章的中心思想不明确,所写内容散乱,读者便不知作者所云,更谈不上理解文章内容了。在一篇文章中,最好集中表现一个中心思想,即使写几件事,也应从头至尾一线贯串,不能搞多个中心,喧宾夺主。
4、内容要具体生动
文章的中心思想明确集中了,还应让表现中心思想的内容具体生动。我们在写作时、往往容易犯内容抽象笼统、材料剪裁不当、材料不够典型的毛病,这些都会影响文章中心的表现。为了使文章的内容具体生动,我们可以选取那些最能表现中心的材料,所选材料要“真”“精”“新”。所谓“真”,就是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如实反映自己最熟悉的现实生活;所谓“精”,是指选材不在于多,而应根据主题需要,选取典型材料,以少胜多;所谓“新”,是指选材要新颖,即使是平凡小事,也要有时代气息。
5、表达要灵活多变
叙述、描写、议论、抒情、说明等表达方式并不是孤立地运用在一篇文章中,而是综合运用的。我们在写记叙文时不一定每一种表达方式都用,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两种或两三种综合运用即可。一般来说,记叙和描写是记叙文中常用的两种表达方式,抒情和议论也经常运用,主要是用来抒发情感。但不管选用哪种表达方式,还是要以记叙为主,从记叙中自然引发出来,而不是脱离记叙内容,凭空添加进去。
6、结构布局要严谨
记叙文是很讲究布局谋篇的,一件普通的小事,如果我们善于安排文章结构,也能体现出波澜起伏的艺术效果,要注意安排好文章的开头、过渡和结尾。
从行文次序来看,记叙文的结构安排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以介绍人物、事物为主的记叙文,结构上通常按照“总一分一总”“总一分”“分一总”这三种方式来安排,其中“总一分一总”运用最普遍。所谓“总”,即是概述;“分”就是对,‘总”的展开,展开的内容之间一般是并列关系。
以叙述事件过程为主的记叙文,通常按照时间、地点的转换,或者事件发生、发展的顺序来安排结构。其中,以事件发展变化为线索的做法较为常用,即按照”发生一发展一高潮一结局”来安排结构。
以叙述感想、看法为主要内容的记叙文,结构安排一般遵从感想、认识的发展变化,例如不喜欢某人—因某个契机而对此人产生兴趣—通过交往真正了解此人—赞扬此人的品质
回忆性的记叙文通常以倒叙手法开头,结尾再“回到现在”,使全文的结构形成环状。行文中如果有需要补充说明的事件或人物,可采用插叙的手法,但文字不要过多,同上下文的意思要连接起来。
7、顺序要恰当合理
记叙的顺序一般有顺叙、倒叙、插叙、平叙等。顺叙是按人物的经历或事件的发展先后次序叙述。这种叙述力一式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的习惯。倒叙是把事件的结果或事件发展中突出的片段提到前面来写,然后再从事件的开头叙述。它能造成悬念,渲染气氛,使文章波澜起伏。插叙分为追叙和补叙,是根据补充说明或交代衬托的需要,暂时中断原叙述线索而插人相关的另一人或事的叙述,它能使内容更充实,情节更曲折。平叙是对同时发生的两件以上的事情的叙述,也叫分叙,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手法。不论采用哪种叙述方法,都要按照叙述的基本规则办事,努力做到完整清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语言流畅。
8、人称要通篇一致
在记叙文中,一般有两三种人称,即“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前者用“我”“我们”来作为叙述的主体,后者用“他”“他们”来作为叙述的主体。第二人称使用一般较少,但在记叙文中抒情时可用到它。用第一人称可使叙述显得真切,而且便于表达细致的思想感情;用第二人称可直接倾诉感情,与未出场的“你”直接对话,自然亲切;用第三人称则便于超越时空限制,更便于叙述发生在不同时间与不同地点的事情。
对于作者来说,不管选用哪一种人称,都应把那一种人称使用到底。也就是说,不应在行文中间变换人称,如果变换了人称,文章的线索就会中断,叙述就会混乱,从而显得不近情理。
9、记叙详略要得当
如果是记事的文章一般都要将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几个部分交代清楚。虽然不是每一个事件都有剧烈的冲突,但高潮部分都是存在的。一般来说,高潮部分是记叙的重点,要写得比较详细;其他部分只要交代明白即可。
写人的文章,重点在于能突出表现人物性格特征,可以对人物的外貌进行详尽的描绘,通过外貌描写来体现性格;也可以引述人物的语言,描写动作、神态等,表现其内心世界。如果要通过几件事来表现人物不同侧面的性格,则要抓住一件事和一个侧面作为重点,其他的可以相应简略。这样的安排可以避免因内容过于琐碎而使中心不鲜明。
写景状物的文章先要确定记叙的顺序,在这个顺序中突出最能体现景物特征的部分。比如写月季花,最引人注目的显然是它的花朵,所以就要从颜色、形态等方面进行描写,叶、茎、根等其他部分则可以略写。
需要注意,详略是相对而言的。详写不是要面面俱到,略写也不只是一笔带过,而是要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来进行详、略安排。
10、语言要生动形象
写出一篇优秀的记叙文,在语言上要把握住以下几点共同的要求:
首先,规范准确。这是对语言文字最基本的要求。要运用规范的文字,不能生造词语;注意语法的正确和句式的完整;运用修辞手法时,不要违背基本规则,例如比喻的本体和喻体要在某方面有相似性,排比句要由三句以上的句子构成等。
其次,通顺流畅。所谓通顺流畅,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说要用词恰当,意思清楚,没有语病或歧义。这是字面层次上的要求。第二层含义更重要,就是要符合逻辑,上下文联系紧密。
再次,恰当生动一篇记叙文,只干巴巴地交代一个人做了一些事,即使没有任何遣词造句上的语法错误,还是称不上语言优美。在记叙中适当地运用描写,采用修辞手法,挑选恰当而传神的修饰性语句,都会使文章增加吸引力,语言也更有文采。
最后,有特色的语言能使文章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是一个较高层次的要求,但经过训练,是可以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的语言风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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