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上行文的写作方法摘要主要阐述了上报告、请示的写作原则、写作方法、注意事项及企业上报的上行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关键词上行文请示报告写作上行公文是指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行文,包括下级业务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文。文种主要有:报告、请示。一、上行文的行文规则一不得越级行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第九条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第二十一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条例》规定: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二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请示一般只写一个抄送机关,需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三注意必要的抄送,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需要注意事项:文件在封发的过程中,为了做好保密工作,对上行文的封发要求是:只封发到文件内容涉及到的部门领导、厂领导,不得向下封发。二、请示的写作方法一请示的定议和分类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按内容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三类:
1、请求指示的请示:
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了疑难问题,或是对上级的文件精神有不明了、不清楚的地方,可用请示向上级反映,要求上级机关给予明确的指示或解释,以便更好地贯彻上级的文件精神或开展某项工作。
2、请求批准的请示。
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有些公文需要经上级机关批准后才能发布,由于本单位的情况特殊,难以执行上级的统一规定,需要变通处理,但必须报请上级领导机关同意或认可;有些问题,需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后才能办理,如人事任免、机构的增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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