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散文的作文四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散文的作文4篇,欢迎大家分享。
散文的作文 篇1
“看不见来摸不着,四面八方到处跑。跑过江河水声波,穿过森林树呼啸。”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对,它就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风。
春风,他掠过什么都没有的土地,留下满眼的绿色,小草探出头来,长出新新的嫩叶;它越过光秃秃的树枝,小树抽出嫩绿的的枝条。春风像一支动听的乐曲,唤醒了沉睡的动物,青蛙蹦蹦跳跳地出来活动,蝴蝶、蜜蜂四处赏玩……
夏风,它为可爱的树叶伴奏,为文静的小草伴舞,为田里辛勤劳作的农民伯伯带来清凉。夏风,就像妈妈的手为我们除去一切焦躁。
秋风,它把果园里的果子吹熟了,把玉米吹得金灿灿的,像一个个可爱的娃娃,高粱的脸被吹红了,雪白的棉花也咧开了嘴,它把丰收的号角吹响。秋天的风,像一位尽职尽责的邮差,满载着美丽,报告着收获的消息。
冬风,像一只难以驯服的野马,在田野里奔跑,把小草踩得枯黄,把树叶撞得落了下来。它又像一名考官,带着几分冷酷、肃穆,万物交出了一份关于毅力的答卷。
风,它在四季中演绎着不同的角色,它用自己的行动为奇妙的大自然倍添色彩。
散文的作文 篇2
都说无我不文章,用我手写我情,用我笔写我心,散文更是如此,一直以为诗,词歌赋,乃至散文都是抒发情感的最好章体。
然而每一次的文学创作都是以感情为基础萌发的意境与内涵的衍生与升华,才会产生文学艺术美,而新柏拉图派的哲学家普洛廷说,“美的观念是人的精神所具有的,它不能够在真实世界里找着,自己的表现和满足,就使人造出艺术来。”也就说艺术的美感着重表现在自己精神领域的一片净土上,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
我在以往的写作生涯中往往把自己当成一堆抽象的“名词”这种“名词”是不着边际似近似远的,没有实感,象冷清的月光,闲散的湖水,蒙蒙的雾,沁人心脾的茶花,看似一种种名词,概念,词藻,一担拼凑起来就感觉模糊不清。
每当自己发表一次作品,都会自信满满的,这说明我的作品得到了自己的`满足与肯定,然而每次作品点击率低,无评论,不被人推荐,或者无人观看是,变的忧心忡忡,立即怀疑我的写作水平低,我的作品不好,很不幸我得了诸多文人的通病,优柔寡断,随波逐流的性格。
自己喜欢文学,属于那种雾里看花的那种喜欢,总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我把这种抽象的喜欢,暂时当做懵懂的起源,起初我写作的时候总是因过于注重意境,以为优美,华丽,才是文章的核心,忽略了情感与内涵的必然性,如同诗一样,起初喜欢咏风弄月,吟诗作对,现在看来我不过是在附庸风雅,诗,散文,词,赋,小说,虽都有涉猎,都懂一点,又似乎都不懂,仅仅以为各类学术常识我都知道一点就误把自己当成文学领域的人,实质上对任何一种学问都没有系统的研究,真正的心得。
一为文人便无足观,我渐渐的向文人靠拢,成了一个无所用之的人物。写着华丽而庸俗,优美而空洞的文章,真正文学的智识与含义,只怕是我还没有掌握半分领域,文人在我眼里只不过是个百无一用的人而已,虽有自己的见解却没有真正的智识,弄以花前月下或风景宜人而白描风景,或之乎者也而咬文嚼字,或哀哉秋兮而自叹自负
散文的作文 篇3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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