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时代都有不成文的规矩,奴隶生来就是伺候奴隶主的;皇帝生来就是享福的;家中添了男丁那可是恨不得昭告天下香火旺盛。没有为什么,沉淀下来的规矩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般,认命是最大的自我安慰。
我1985年出生,虽然没有长在裹脚的岁月里,但自打我记事起就知道裹脚这回事。
关于裹脚的起源说法不一,但方法大同小异: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而一千多年以来中国的千千万万的女性从小就要经受这样的痛楚,不情愿的忍受这种从心理和身体上的摧残。为此我还专门跑去了村里几个裹脚的老奶奶那,恳求她们脱下鞋子,让我看看她们的三寸金莲。
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太残忍了!”是我看完每一双三寸金莲后的恐惧。
【一】有关奶奶的记忆
我五岁那年,奶奶因白血病去世。关于奶奶的记忆很模糊,除了整天看见她躺在床上,脑子里就残存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我的父亲去外地做生意,九十年代初,出门淘金的人还是少数,那时候的人们太保守了,或者说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恐惧的。父亲每次出门少则半月,多则数月,带走奶奶的牵挂,和她日日夜夜坐在家门口望眼欲穿的期盼。依稀记得有一次父亲出门没几天,奶奶用自家母鸡下的蛋做了鸡蛋卤手擀面盛在碗里带着我们兄妹四人去村里香火旺盛的关二爷庙里磕头,奶奶嘴里不断的念着保父亲平安的祈祷,然后恭恭敬敬地把一碗鸡蛋卤手擀面放在关二爷像面前,回来的时候奶奶的手是空的。我扯着奶奶的衣角提醒她那碗面忘在庙里了,奶奶说放在关二爷面前是为了让他慢慢地吃,表示咱们的诚心。要知道家里喂的五只鸡,只有两只是会下蛋的母鸡,一天还下不了两个蛋,平时我那身体虚弱的奶奶都不舍得吃,这次去拜关二爷,奶奶用掉了三个鸡蛋。宁可自己不吃不喝,也要保他的儿子平安归家。可我大姑姑嫁出去好几年也没见我奶奶如此想过她呢。
第二件事是跟大哥抢肉吃。肉啊,在我小时候那个物质匮乏的村子能吃上一口肉,绝对可以在街坊邻居门前显摆好几天呢。按理说,物以稀为贵,我们兄妹四人中,我上面两个哥哥,下面一个弟弟,唯独我一个女孩,我才是宠儿,有一口肉理所当然该让我吃才对嘛。可偏偏我生不逢时,在九十年代初,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还是很严重的。父亲从外地回来,带回一块猪肉,说是一口猪肉也不为过。母亲蒸好后放在盘子里端到饭桌上,我和大哥几乎同时用筷子夹住那块肉,互不相让。奶奶一筷子敲落我的筷子,大哥得逞了。我嚎啕大哭,奶奶不但没哄我,反倒甩给我一句:没给你裹脚,你就知足吧。我看着爷爷,他也不说话,似乎是默认了奶奶的做法。我清楚的记得,奶奶的葬礼上,大哥一直抱着奶奶的遗像从家里到坟头上,坟头上最后的一铁钎土也是大哥添上的。
随着时间的流失,在一天天慢慢长大后,我渐渐地明白好多事情。大哥是奶奶的长子嫡孙,倘若他生在皇宫,皇位都是他的,整个天下都是他的,更何况是一块肉。错的,并不是奶奶,而是那个年代。
【二】幸好,我那不识字的爷爷很尊重文化
爷爷从小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一九二九年出生的他在战火中长大,能吃上一顿饭就已经很知足了,哪还有力气管之乎者也怎么写,但他很尊重文化。
一九九一年,我六岁。到了读学前班的年龄,和我年纪才不多的女孩还都穿着大人的鞋子满大街跑呢。看天吃饭的黄土地上收成并不高,全家人靠几亩田地过日子就已经捉襟见肘了,就算有闲钱也是只供男丁读书。我的两个哥哥到了读书的年龄都被爷爷送到了村里的小学,我其实没指望读书这档子事的。学校的女生很少,一个班几乎几十个男生,而女生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而已。三千多人口的村子,不上学的小孩很多的,书对我并没有很大的吸引力,那块没吃到嘴里的肉我仍然耿耿于怀,反正我也去不了。爷爷当家作主,凡事大旗一挥,我父母惟命是从。
“我生在一个小山村,家里还有要吃野菜的鸡……”在我还分不清麦苗和韭菜的时候,我就认得麻丝菜了。它是一种野菜,也是李时珍《本草纲目》里的马齿厥。生长力很旺盛的,田地里小河边随处可见。它的中药药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家的鸡每天都吃这种草,个个吃的肚子圆圆的,我甚至羡慕鸡一日三餐都少不了。其实这样说也挺体面的,本来是我跟着两个哥哥每天提着篮子去村边挖麻丝菜,可自从他们上学后,喂鸡这件事就成了我一个人的事。我瘦小的身子提着满篮子麻丝菜,故意不甩掉鞋子上都是泥巴,大气喘小气地跑到爷爷面前诉苦,爷爷看都没看我一眼,却语重心长地说了句:“花那么多钱让他们读书,可不能喂只鸡耽误他们读书啊!”
意外的是哥哥们开学前的某天,母亲坐在门口石墩上缝制一个红色的小花书包。我好奇地走到她身边,心里想:哪个哥哥变态呢?喜欢上红色碎花这么娘炮的风格了。
在院子里吃晚饭时,爷爷问我母亲:“书包做好了没?衣服有没有洗干净?”我母亲点了点头。
“弦月,你明天跟着哥哥上学去。”
我没听错吧,耳朵是不是很久没清理,一阵风刮过来,害得我听错了啊?爷爷看着我,叫着我的名字,说让我明天上学去。
“那以后咱家的鸡吃啥啊?麻丝菜以后谁去弄啊?”说这句话时我一口稀饭还没下咽。
“你好好读书吧,以后我每天去弄麻丝菜。”爷爷轻描淡写地说完,低头喝碗里的稀饭。
我兴奋得差点彻夜难眠!
【三】我考上了初中,我那不识字的爷爷傲娇了整个村子
自上学那天起,我读书就很努力,成绩也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坦白讲那时候并没有长大建设祖国,坐一次飞机,看一次火箭之类的远大理想,但很理解爷爷每天提着篮子去地里小河边挖麻丝菜,好多次都是带着满鞋子泥巴回来。父亲一年有半年不在家,母亲大门不出小门不迈,整天有做不完的活。或者更实际地说,期中期末考试谁考的好就有煮鸡蛋吃这个奖励更吸引我。
九十年代末,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奔小康已不在少数家庭,更主要的是思想上的解放,真正意义上的提高,大多数家庭已不再那么重男轻女了。
不管男孩女孩,只要是孩子到了读书的年龄,有能力的供孩子读书,没能力的勒紧裤腰带也要供孩子读书。单从这件事上说,我的爷爷还是有先见之明的。
男孩和男孩玩,女孩和女孩玩,这是规矩。我从小的玩伴到了我小学六年级,有的才从学前班读起,她们中有的甚至自己的弟弟都上四年纪了。
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让我更懂得珍惜。从小学一年级有了考试排名次后,我的成绩在全班三十七名学生中一直稳坐前五名,很顺利地考到了步行半小时到镇上的初中。记得开学那天,爷爷非要亲自送我去学校。其他同学都是三五成群的去学校,我让爷爷送,很没面子的。大哥考上初中时,爷爷就非要送,大哥执意和同学一起去,爷爷也就没再说什么。到我这儿,却怎么也说不通,后来通过我母亲才知道,因为那年我的成绩是村里第一名,在镇上是第二名。爷爷那段时间在村里逢人便说起我的成绩,恨不得在村中心的老梧桐树上贴皇榜布告全天下。
【四】乡巴佬鸡蛋的味道
小时候家里有什么好吃的,爷爷总是留给他的孙子们。如果大孙子不在,就给二孙子,如果二孙子不在,就给三孙子,反正轮不到我就对了。因为我是女孩,长大后总是要嫁出去的,就像我母亲嫁给我父亲那样,进了门就不能再说是谁家的闺女了,而要说成谁家的媳妇那样。甚至奶奶在世时,那块没吃到嘴里的肉都是我童年的阴影。
在后来,我读初三时,明显感觉爷爷已不再那么偏心了。还时不时地说:“正在用功学习的时候,多吃点。”之类的话。
上学的第一天,怀着对爷爷的感激不尽走进教师,坐在班里成为一名小学生。那时候我也知道其实小学毕业就该干嘛干嘛。再后来,渐渐地我的思想也随着知识的增多慢慢改变,从唐诗宋词到鲁迅的三味书屋里,我越来越喜欢文学带给我的快乐,那不是枯燥无味的埋头苦读,书里更孕育着五彩斑斓的世界。
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已经成功了一半。经过十年寒窗我终于如愿考上了县重点高中,两个哥哥都中考落榜,毕业后开始打零工。我是家里第一个高中生,也是我家族的第一个高中生。这等荣耀一度又成为爷爷很傲娇的话题。
由于高中离家远,我住宿在学校,每个周末回家一次。临走时,爷爷总是惦记着钱拿够了没有,在学校有没有吃饱,说出塞给我一把零钱,其实他身上的棉袄已经褪色得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有一次回家,我正准备回学校。爷爷从屋里走出来偷偷地跟我摆手示意我进屋。这等好事以前都是哥哥的待遇,我受宠若惊一时没反应过来,爷爷连连摆手,我才进去。爷爷翻柜子掏出一个很精致的盒子,拆开后,我看到十个乡巴佬鸡蛋。是亲戚来看爷爷时带来的,那绝对是豪礼啊!爷爷一直没舍得吃,数着日子等我回来才拆开的。他把盒子塞到我书包里,我掏出来,从盒子里拿了两个,把剩下的连盒子递给爷爷,他又推给我,我拗不过他又拿了三个乡巴佬鸡蛋才离开。
我的梦想是将来当作家,或者和文字打交道的也行。高三,这个恨不得把一分钟劈开当两分钟用的年级,我整日埋在书里,不停地挥动着手中的笔,生怕高考那天还来不及复习。
人生最怕冷不丁的在背后挨上一枪。高三下学期,离高考越来越近,心情也越来越紧张。突然接到爷爷脑淤血病逝的噩耗,心情被四分五裂的疼痛着。我迅速地跑到老师办公室,向班主任请假五天,班主任知道我爷爷的离世后,准了我两天假。
我在爷爷的灵前守了两天一夜,入土的时候,我看见棺材被黄土一点一点的掩埋,我将再也见不到那个以我为傲娇的爷爷了。
几个月后,我拿着大学录取书跪在爷爷的坟前,跟他唠家常。
好多年后,想起那块没吃到嘴里的肉,我已经不怪奶奶的偏心了,想起爷爷让我挖麻丝菜的事,我也已经不怪爷爷的偏心了。
还好,我没生活在裹脚的年代,如果是,我也不会怪你们把我裹成三寸金莲。
错就错在了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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