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美国”这两个字,我就会从回忆的银河中摘下一颗明亮的星星来仔细地回忆。
他是我的外教老师,当时听说他要来我们班上英语课,同学们个个都很期待老师的到来,看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哒——哒——哒”的脚步声。我想一定是外教老师来了,即刻坐好,等待老师的到来。“吱——”门开了走进来一个“外星人”,身穿黑马甲,下身穿一条花裤子;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一头金色的头发中掺着一点儿黑发,波斯猫般的蓝眼睛显得更加炯炯有神。他开始了自我介绍:“Hello,大家好,mynameisSam,我的家乡是美国,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我很喜欢那里,但是我更喜欢这儿。”话音刚落,便用手指了指他脚下的土地,这使我对他的好感增加了许多。
他开始上课了,上课时他并不严肃反而十分幽默,时不时逗得我们哈哈大笑。有一次,一个同学折的小飞机,不偏不倚地砸中了Sam的脸上,但Sam并没有生气,他小心翼翼地捡起纸飞机说:“Whatisit?”一个同学说:“这是纸飞机,是我们自己研发的。”逗得同学们又是一阵哄堂大笑。课后Sam会和我们一起做游戏,在游戏的过程中会教我们一些日常用语,不知不觉中我们竟能简单的英语交流。
这就是那个既幽默又会教的外教老师,我们深深的爱上了他,爱上了英文。
从玩中学,这是很多孩子理想的学习模式,Sam寓教于乐的教学模式深深的印在了小作者的心中,因此文末的爱上英语课也就水到渠成了。文章从老师的外貌及课堂出发,成功的塑造了一个既英俊又睿智的英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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