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写小说,是在进了女师的第二年,那时刚满十五岁。有一天,我和两位小学时代的同学,去一个同乡家里吃饭,主人刚刚买了一个十三岁的丫头来,那女孩长得面黄肌瘦,身材短小,满脸现着泪痕,倒是一双乌溜溜的大黑眼睛,非常惹人怜爱。女主人是一位师长太太,她命令女孩走路给我们看,并请我们批评她的一举一动的姿式,是否合于一个师长公馆用的丫头。那两位同学,真的将视线集中在女孩的身上,可是我的眼里抓正在燃烧着不平的火焰l.,我恨那位女主人太不人道了,简直把人当做*生看,我当时气得饭也吃不下,借故回到学校,立刻写了一篇《刹那的印象》,用“闲事”的笔名,寄给编大公报的李抱一先生。第三夭,当我走进阅报室,无意中看到了自己的作品,那时的快乐,的确是不能以笔墨形容的。
“你着今天的报没有?”
我问一位同学。
“没有,是不是有你的大作?”
她向我做了一个鬼脸。
“岂敢,岂敢。”
我一溜烟跑了。
其实,说良心话,我当时的心境真是矛盾万分,一方面希望同学们知道那篇小说是我写的,一方面又觉得太难为情。“你这该死的家伙,怎么把前天唐太太请我们看丫头的事写成了小说呢?你不伯她生气吗?”
咏声这么责备我。
“谁管她!她既然能买卖人口,难道我连说话的自由都没有吗?我下次不去她家里就得了。”后来咏声做了师长的姨太太,而那位可怜的小丫头不知何处去了。
也不知什么缘故,发表了第一篇文章之后,写作的勇气似乎增加了若干倍。有一次上生物学,同学们都在兴高采烈地解剖小鸽子,我心里万分难过,眼泪不知不觉地掉下来,一位同学讽刺我:“真是文学家的心肠,居然哭起来了。”
我受不住她的冷嘲,连佗回到教室,写了千余字的《小鸽子之死》,咀咒科学是残忍的,没有人性的。这篇文章虽然没有发表,但我觉得并不比《刹那的印象》写得差,从此我得了一个经验,要有真情实感,才能写出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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