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霾”字,在我小时候,是难以见到的生僻字。及至上了中学,也只有学习极好的同学,才有可能在作文里说“我今天的心情阴霾重重”云云,而像我这样的半吊子,好像都上初三了,还把那霾字念“罹”,而把罹字念“裸”,乃至把裸字念“果”……没错,那时候,“裸”字也是很不常用的,哪儿像现在的孩子,恐怕不会念“霜”,就已经会念霾了;不会念“窠”,就已经会念“裸”,继而还造句:“在这巨浓的雾霾天气,我赤裸裸地走在街上,也没人看得见……”
这并不是笑话,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最近这两年,有近一半的时间我们都是在“重度污染”中度过,尤其是前一段那场笼罩了大半个中国的雾霾,当它气势汹汹“驾临”郑州时,气象部门发了橙色预警,但就我的直观判断,以那天灰霾之恢宏、壮阔,怕是“黑色预警”都不够级别。深夜11时,我一个人在街边遛狗,如果不是大冬天太冷,以当时的能见度,我敢肯定,假如我真的裸奔起来而不是碰巧跟谁撞个满怀的话,绝不会被人发现。相反,与我擦肩而过者,一定搞不清楚,刚才从他身旁跑过去的究竟是个啥……但说到底,这都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瞪大眼睛看不到三五米外的大雾天,我们小时候也见识过,问题在于,那时只是月朦胧鸟朦胧,而现在则是彻底茫昧到浑浑噩噩,不仅迷眼还齁嗓子!
也正为此,我一直觉得,气象部门管这种天气叫“雾霾天气”并不准确。雾是雾,霾是霾,哪儿来的什么雾霾?我专门查过:一般来讲,雾和霾的区别主要在于水分含量的大小:水分含量达到90%以上的叫雾,水分含量低于80%的叫霾。如此,霾实在就是雾被“活埋”了之后那肮脏而丑陋的尸体,而所谓雾霾天,就是一个可怖的“凶案”现场!
我这个比喻是不是很恶心?但你必须承认,它还算贴切!难道不是吗?雾霾天这场“凶案”,其实正是我们进行中的一场轰轰烈烈的“集体自杀”!可悲的是,如果说吸烟是吸烟者的一种慢性自杀的话,那么,在这一场场“卷土重来”的“毒霾”中,我们几乎所有人都既是污染的制造者,同时又品味着别人释放的“二手烟”——拆房修路、烧煤炼铁所产生的PM2.5或许“不关我事”且无可奈何,但每天放着公交车不坐、自行车不骑,而仅仅离家二里地也要开车上下班所释放的汽车尾气,总有您一份“贡献”吧?何况现在全城每天都堵得水泄不通,废气和怨气混合,心情更被毒化……但在抱怨的同时,也请您想想自己集受害者和施害者于一身,到底是个什么角色?
近日,我看到有医学专家撰文,PM2.5对肺的伤害不可逆,倡议全民戴口罩。那天,我们从豫南自驾回来,本来,车窗外一直是明亮的天气,而临近郑州地界时,眼看着车前方就灰暗了起来,感觉就像在急速钻进一个刚出了爆炸事故的水泥厂,我深切地记得坐在副驾的那个哥儿们当时就条件反射似的咳嗽起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终于顶不住,我昨晚也戴上了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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