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小的时候总有几个玩伴和我们最好,他也不例外,嘿嘿,他是谁,我的死党,李无。
他有黑眼睛,长长的睫毛,樱桃嘴,还带着秀气的眼镜。他很乖,可是却和我臭气相投,他也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小子,这样说来吧也不是,而且富二代一个,他的成绩总在班上前三,可是我这种成绩一般的人,有时会不好意思的再和他在一起,他却没嫌弃我。我喜欢什么,只要我喜欢的,他会买来和我一起分享。呵呵,每次请客都是我说他出钱,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在和他一起上学了。也就是那天我才知道,什么是友情。
那次放学我自己独自一人悄悄的走在某个小巷里,他发现了我。并把我叫住,说:你干嘛去。玩去呗,你去嘛。我说,呵呵,你不会又要去恶作剧吧?哈哈,你真聪明。我说。他大声的说:就这一次哦。我说:好的。我们俩来到了文景山。他说:你来这干嘛这个恶作剧我不干了。好吧,好吧,回家吧。我们俩消失在那个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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