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的窗外,细雨叮咚,窗前是幽灯一盏,木桌一张,桌边是我,手中是书。
这与我手中董桥的《青玉案》中的情景一模一样!
这便是我爱它的原因,它不漫漫谈国事,也不偷偷发牢骚,它写的是生活。每个人都可以有的生活。
我觉得我也在那书中,跟着作者在那小巷中徘徊,去蓿园会见友人,或是在寂静无人的夜里,挑灯看那悠悠岁月。
整本书的基调是怀旧,而我刚好也是个恋旧的人。
作者爱古玩,几乎每篇文章都要多少提到与友人鉴赏哪些珍品,我也喜爱古旧的事物,可惜我没有古玩,只好留下自己身边的事物,总也舍不得扔掉。
为什么我们会恋旧?
这是作者的问题,也是我的问题。
在我家衣柜的一个小角落里,藏着我小时候的衣服,那些衣服早已不能穿了,可妈妈依然坚持留着。
妈妈说,每当看到这些衣服时,就会想起我幼时,把我抱在怀里的时光。妈妈说完一脸的幸福,开心地笑着。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作者在怀旧,为什么他爱古玩,为什么我总是舍不得扔掉伴我多年的那个布娃娃。
那是因为,这些事物身上,存留着我们最不想忘却的记忆和美好的向往。
作者历经苦难,最爱的还是和朋友在一起的纯真时光。同此,我受到生活的洗礼,最爱的还是童年那无忧无虑的岁月。
这是作者的思考,也是我的思考。
我在这本书中,看见了作者,也看见了我。
别人说,书是一个纽带,它贯穿了不同的时间和空间。
我要说,书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我的生活,也照出了自己。
书里有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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