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他家境并不十分富裕家庭的孩子一样,我的童年基本乏善可陈:春天换上表哥表姐们穿旧的衣服,夏天嘴里含着5毛钱的冰棍,秋天会去帮在乡下的舅舅割麦子,顺便和他讨一只兔子,冬天妈妈把用一条带子连在一起的棉手套挂在我的肩膀上。
四季匆匆,挂在脖子上的钥匙常丢常配,屡教不改;渴望去郊外的小河塘凫水,却又怕被那里的小地痞们抢走腰带——我至今也搞不清楚,他们要那么多腰带干什么。欺负比我老实的孩子,为此挨过小学老师的耳光;也被其他比我更不老实的孩子欺负,为此也挨过耳光,只是行刑人换成了父亲,理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这都怪我成天和些不三不四的坏小孩混在一起。
作为标准的问题家庭小孩,我悲剧地拥有其所有特征:内向、木讷、不善言谈、拘谨、自卑、敏感。学习成绩长期徘徊在七十分上下,除了擅长打沙包游戏外,其他别无是处。我也想出风头,可望望留级生们飘飘的长发、同样飘飘的喇叭裤,再看看自己超级混搭表姐外套加表哥长裤的装束,立马没了底气。我也暗恋过班里某位女同学,可从来没有勇气多看人家几眼,更别提递小纸条什么的。我也曾想学乖,成为老师的宠儿、家长们口中的传说,但从一开始,班主任老师就讨厌我这种没背景又木讷的土包子,讲台侧面有张桌子,是我的专座,在我们那位老师看来,我就像一块烂肉会坏了他一整锅的好汤。我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偷偷从父亲衬衣口袋里抽零钱,去游戏厅玩5毛钱半小时的红白机游戏,甚至还沾染了些江湖习气——我和另外4个同学结拜为兄弟,喝滴了蜡油的高度白酒,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第二天,就大打出手,反目成仇。
除了我妈,估计所有人都看出来这个小孩已经无限接近无可救药。只有她会拿着我拙劣的彩笔画,到处给别人看,骄傲的说我儿子画的。只有她积极的和她认识的所有人借书,说她儿子很乖,平时就爱看书,不出去瞎混。我的确喜欢读书,这几乎是在父母一次又一次吵架、动手,离婚、复婚、又离婚的日常生活中唯一的慰藉。当时,我能想象的幸福的极限就是父母都不在家,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加一个混糖饼,整个人蜷在暖气片边的床上读小说,一直读,一直读,永远也不要停下来。
某一年,大约是小学5年级,一件事改变了这一切。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那所糟糕透顶的小学居然举办了一次全校规模的作文比赛。本来,这事和我这种差等生是井水不犯河水,但这次不知道什么原因,强制要求每人必须交上一篇。我很随意的就写了篇,内容我已经很记不清,但似乎和我父母吵架有关,只是那时我就懂得家丑不可外扬,我写的很隐晦,只是描述性的写了些被砸碎在玻璃杯、倒掉的花盆、歪斜的家具、天空、哭声、衣柜里温暖的黑暗等等。今天,我会骄傲的说我这篇文章采用了象征、蒙太奇等多种艺术手法,可当时我唯一的念头就是把我头脑里出现的场景写出来。结果,出乎所有人——包括我的意料,这篇作文居然获得了全校第一名。这结果自然让我妈高兴,也让班主任老师刮目相看,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我这人自私,有优点也藏着掖着,要帮助其他同学。于是,以后我的练习本经常会被她无缘无故的翻看,甚至还有几页被她撕下来帖到班级的墙报上。
可这些其实都不重要的。当天,在全校做广播体操之前,我和往常一样昏沉、懵懂,当大喇叭里读出我名字的瞬间,我感觉自己仿佛被阳光灌满,连小拇指都觉得暖洋洋的。我第一次为自己骄傲,我知道了自己并非一无是处。虽然,在今天看来,当时的感觉或许仅是一种虚荣,但正是那一刻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我明白了要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尊、荣誉以及他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如此,直到今天,我依然对自身的缺点保持着适度的敬意,有时候正是它们,会改变我的命运。
很多年后,当毕业之后填写个人简历中的获奖经历一栏时,我通常都空着,一方面我的确也没多少拿得出手的奖项,另一方面我觉得直到今天,对我个人而言,没有一项奖项能和我获得的这个微不足道的内蒙古太仆寺旗宝昌镇第二小学全校作文比赛一等奖相提并论,如果可能,我真想把它填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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