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同桌,他叫孙炜皓。他有一双很大的像黑珍珠一样的眼睛,一个有点儿塌塌的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他看上去憨厚老实,做事也十分周到,所以老班特别喜欢他,还送给他一个形象的外号——肉丸,因为他十分胖。
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比如今天一个同学的脚扭伤了,他就搀着这个同学,上下楼梯,明天一个同学生病啦,他就主动包揽补课的任务。当然对我来说,他的乐于助人让我逃脱了老班的“手撕人肉”。这是怎么回事儿呢?原来,在考试前老班规划了全班的成绩目标,并说:“你们这些目标100分的,这次要是谁考不到100分,我就撕了他!”
考试开始啦,“哈,这些题也太简单啦,”我心里暗喜,可写着写着笔迹竟淡了下来,做到一半时,笔干脆“罢工”了,不好,没墨水啦,真后悔今天早上没有好好的检查。这时,孙炜皓见我抓耳挠腮的样子就小声问:“刘柯江怎么了,赶快写吧,要不老师会撕了你的!”我哭丧着脸说:“笔没黑水了,怎么办呢?”他一听,二话没说就将手中的笔递给了我。不出所料,那次考试我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而他却被老师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后来我才知道,他那天实际上也只带了一支笔……
他不仅乐于助人,而且还十分善良。那次我们在操场的一个拐弯处,他被迎面而来的一个小朋友撞倒在地上,我拉着住那个小朋友正想和他算账,孙炜皓却艰难也从地上爬起来对我说:“我没事儿,你让他走吧!”等那个小朋友走了之后,我才发现他的腿被地面擦破了皮,正往外渗着血。“还说没事,都流血了!”我忿忿地说。他吸了一口气,忍着痛笑着说:“那个小朋友又不是故意的,何必计较那么多呢?”瞧,他就是一个这么善良的人。
他就是他,一个外号“肉丸”,但乐于助人又很善良的人。现在我们都升入了初中,不在一个学校了,但同桌却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中,不知何时再能见到我那可爱的同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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