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个子高高的,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就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做同桌。开始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子汉。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我因为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一学期有1/3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显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相信我的耳朵。我一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早读。
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工整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读,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书页上角都皱了,而且还掉了两篇课文。我要跟她换过来,她不肯。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些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两篇掉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过意不去,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擂糊将纸粘上,又拿针一针一线地缝好。
“丁零零……”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窗的挚爱之情感动,眼里进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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