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同学作文(精选9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熟悉的同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熟悉的同学作文1
我熟悉的同学有很多。但是说最熟悉的,最深刻的那就是屠乐天,可我又不想写他,但又非得写他,谁叫他是我最熟悉的同学。
屠乐天长着一头乌黑的短发,脸上嵌着两只水溜溜的大眼睛,一张才华出众的嘴。他爱说,爱笑,同样也热爱的学习,酷爱读书,因而他知识丰富。他也很懂事。
屠乐天他让我忧。屠乐天他每天上课认真、专心地听讲,积极举手发言上课从不开小差作业按时完成,遵守纪律,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改掉自己的缺点和毛病。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积极参加集体的活动,帮助同学。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活动,对待学习是一丝不苟,不怀有敷衍了事的心态。
屠乐天的学习也很厉害危机之火已经在那里燃烧,因而就成为了老爸阻止我看电视的镇山之宝,唯一的理由。
屠乐天让我喜。是因为屠乐天的作文写的不错。语句通顺,意思连贯,词语优美,和各种修辞手法。都被我给看来了,我就等于学会了吸星打发把屠乐天写进作文里的好词好句都被我吸了过来。屠乐天写作文的血和肉已经成为我的好词好句,为我所有。这是在让我进步。
因为有屠乐天的存在让我感受到了压力,发现了有了一个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更有了努力、前进、拼搏的动力。
熟悉的同学作文2
如果你问我,我最熟悉的同学是谁,我会滔滔不绝地说出许多曾经和现在和我共同学习的朋友。但如果你在问题中加一个“最”字,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熟悉的同学就是刘浩然。
不是我吹牛,我和刘浩然在上幼儿园时就是同学,相处的时间少说也有九年。这么长时间的同学,我就只有一个。故此和他是所有同学中最了解最熟悉的。
刘浩然很瘦,站直了像一根细细的杆子,弯腰像条软软的柳枝,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多余的脂肪。他的胳膊腿儿也都细得像木条,好像一折就断了—真是瘦骨如柴。我和他正好相反,虽然不是个大胖子,但在他面前也不敢说自己苗条。
这还不是他最大的特点。要说到刘浩然,人们想起的往往是他那尖尖的脑袋。没错,刘浩然本身身子就瘦,脸自然也不会圆,他那张瓜子儿脸,再加上两侧短,中间竖着的尖头发,使人一见了,便会深深地记住他。什么尖头啊,鸡冠头啊,菠萝头啊,都是大家给他起的外号。可相对而言,我还是喜欢叫他的大名—刘浩然。
我可不只是对刘浩然的外貌、体型特征有充分了解,更熟悉的还是他的内在。我知道刘浩然是一个外向的孩子,不但喜欢和中国人打交道,还时不时和我们学校的外教聊上几句;我知道刘浩然风趣幽默,总喜欢开一些只有我们俩听得懂的玩笑;我知道他喜欢跑步、踢球,次次为我们班争夺荣誉;我知道刘浩然多才多艺,会弹钢琴、吹葫芦丝,还能弹几下吉他;我知道语文会写作文,数学会答难题,英语也是能说会道……
只可惜一点,刘浩然要走了,要去哪儿?干什么?什么时候走?他在这个学期末就要跟着全家一起,到加拿大学习。其实,准确地说是回老家,因为他生在那里,只不过是半岁时来到北京。而现在刘浩然就要再回到那个一点都不熟悉的所谓的故土。
熟悉的同学作文3
我有个同学叫郑伟飞,我们都习惯叫他阿飞。他的鼻子很低,有一头油亮的短发,小巧的嘴巴,还有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
因为他坐在我的前排,所以我们俩经常会在一起玩。
他总爱争第一。记得有一次做课堂作业时,明明是我先写完,他却硬说他第一,我懒得跟他争这种事,就让他第一罢。
他还很幽默,常常弄得我们啼笑皆非。有一次下课时,他在纸上画着什么,边画还边用手挡来挡去,我问他在干什么,他抛来一个神秘的眼神却不出声,我就故意不理他。过了一会儿,他把那张纸拿出来,并问我们:
“你们知不知道我画的什么呀?”
我觉得他画的像一个方盒,便说:“方盒。”
他摇头。
这时,他的同桌谢欣琪也插话了:“方块?”
他还是摇头。
我和谢欣琪异口同声地问:“那是什么?”
他笑着答:“果冻!”说完还用舌头不停地舔着嘴巴,边舔边发出好像很美味的“咻咻”声。
我和谢欣琪对视一眼,再看看正做着可爱举动的阿飞,狂笑不止。
这就是郑伟飞——我最熟悉的同学!
熟悉的同学作文4
我有一位非常熟悉的同学,他叫王韬懿。王韬懿长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短短的眼睫毛,还有一头又短又黑的头发。高高的鼻梁,两个圆圆的鼻孔,一对小耳朵向左右两边伸展着。
他经常穿着一件蓝色的皮袄,深蓝色的裤子,黑黄白三色相间的鞋子,他看起来帅气极了。他喜欢跑步,喜欢玩枪和小汽车。课下,他也喜欢看书和玩电脑。告诉大家个小秘密:他可爱耍嘴皮子了,还经常跟家长吵架呢!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同学了,请大家记住他的名字——王韬懿。
熟悉的同学作文5
我最熟悉的同学姓汪名晓龙,他是我们班的大组长,大家平时喜欢叫他汪大组长。
他是我们班学习最认真的同学,每次上课,他总是全神贯注地听着老师讲课,眼睛一直跟老师看,手中的笔不停的记着,显得十分投入。即使在课余时间也不例外,有一次,他在津津有味地“品尝”着一本叫《冒险小虎队》的书,后面的同学开了个玩笑,拿起笔,用笔头碰碰他的背,可是他却纹丝不动,似乎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后面的同学看见他一动不动,又继续用笔轻轻敲他的背,连续几次后,他终于忍无可忍了,回头对开玩笑的同学说:“非书勿忧。”后面的同学听后笑着说:“真不愧是书迷!”
汪晓龙不但看书做事十分认真,成绩优秀,而且也十分谦虚。有一次,我们班投票选举优秀学生,结果是汪晓龙票数最多,名列榜首。当大家都来向他祝贺时,他悄悄地走到班主任身边说:“我弃权参加此次优秀学生评选。”我们班上其他同学都十分惊讶,心想:能当优秀学生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愿望。班主任似乎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突然,有人说:“弃权,你神精病呀!”但他却说:“我觉得我做得不够好,我想把机会留给别人。”这时,那位骂他的同学脸红了,并惭愧地低下了头。顿时教室里也不约而同地爆发出一阵热烈的`的掌声,同学们纷纷地向他投来赞许的目光,并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我最熟悉的同学汪晓龙,别看他只有十一岁,但在学习面前从不退让的他,总是在荣誉和利益面前一直谦让着。他真不愧于是全班同学心中的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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