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发改委领导,您好!
下个月1日起,新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即将实施,面对新的管理办法以下内容需要重新定义和解释?
小区停车费实行政府定价,这个新规啥时执行?
要看物业合同是否约定停车收费
地面停车收费每月40元、地下停车收费每月160元,此次,以政府定价的方式规定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让不少网友大呼,地面收费终于便宜了,可是,这种收费标准哪些小区可以适用呢?
记者了解到,2004年,郑州市在起草和执行旧的物业收费规定时,未对小区停车收费进行明确规定。而是由小区物业自行制定收费标准,一般来说,郑州市西区收费较低,在40元以下,而近几年新建成的小区收费较高,在50-100元左右。
“如果物业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约定了停车收费价格,就要按照老价格执行,直至合同到期为止。在合同期满后,才能按照新规定实施。”陈冀中说,不过,如果没有与物业签订合同,或者合同中不包含停车收费的项目,物业必须按照新的规定来进行收费。
他表示,如果既没签订合同,也没有征求过业主意见就自行定价收费,业主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
关于停车收费不管是地面和地下的两个位置,此次价格的制定是否考虑他的成本问题以及收费是否具有保管合同的收费?收费的项目名称应该是什么?车辆占位费?停车服务费?车位使用费?土地使用费?车辆保管费?
如果车辆在小区内出现轻微的刮蹭、零件的丢失(比如车标,车轮盖等等)、被盗等等情况,物业公司是否要赔偿?车主和物业公司出现了纠纷,责任该如何划分?请专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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