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十五岁的自己作文1
成长总会有一片幽暗,像海洋,一直以为心之所往才是方向,一边受伤一边得到了奖赏。
梦想的长裙
我小时候就很固执地认为,好看的裙子是一个女孩子的标配。
小时候我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我总喜欢模仿大人的动作啊什么的,如果我看中了妈妈的哪件衣服,就会趁着她不在的时候偷偷穿上她的衣服对着镜子摆poss,在听到脚步声之后匆匆换下衣服,就像十二点的灰姑娘匆匆褪去华服,假装坐在沙发上看书。
大人们给我买过不少裙子,随着年龄的增长,便慢慢被搁置在衣柜的一角,有一次整理衣服时看到了,忍不住在身上比画一下。当年的长及脚踝的长裙,现在都可以当成短裙来穿。看着它,仿佛又看到了当时那个稚嫩的身影。
现在的我一直在往前走,慢慢丢下了年少的我。
吃是从小培养的
我仿佛一直对“吃”充满热情。小时候我一吃口香糖就牙疼,却还是忍不住拿着二毛钱去小卖部换一个泡泡糖,吃完后又躺在沙发上要缓好一阵子;我小时候还爱吃肉,常常会拉着我舅去买猪头肉吃(其实是连哄带骗的),但他总会给别人说我很联盟,现在的我不再喜欢吃肉了,大概是小时候吃太多了吧!
改变也是一种成长。
再见少年
现在想想小学的学习生活真是像玩游戏,很美好,很精彩,也很短暂。《往日时光》中唱道:“人生中最美的珍藏,还是那些往日时光,虽然穷得只剩下快乐,身上穿着旧衣裳。”那时候的我们,就是一张白纸,可以尽心地渲染,也可以小心地收藏。那时你笑着对我说,十年前我们还是朋友,那种骨级的好朋友,我信啊,于是,小小的我傻傻地等,上高中了我都信。在学校我遇见了好几年前小学同学,我才真的明白。我们真的长大了,有些东西再怎么努力都回不去了,曾经一起疯,一起闹的伙伴转眼间都成了碰面时那句礼貌的问候。不过,没关系,我依然感谢你们,因为我知道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的,他们不是教会了我如何爱,就是教会我如何去忘记,或许你们不知道那段和你们一起的时光是我生命中最美的时光,没有之一。
只是,少年,再见。
一直坚守的梦
我最初的梦想,是你们给我的。
记得四五年级的时候,每天中午上课前,我的课桌都会被困住,一群女孩拿着歌词本让我唱歌给她们听,每唱完一首,她们都会给我鼓励,或许就是这种鼓励让我觉得梦是要有的,有一次,一个关系特好的朋友给我发信息,和我说她给她的新同学炫耀我唱歌好听,那时我的心里暖暖的,被人肯定,比很多事情都使人愉快。
对了,我亲爱的现任同桌就给她闺蜜说,我唱我阿邓的歌还蛮不错的。于是,她闺蜜就过来要我唱歌,我很感谢她们,让一个上了年纪的人重新找到了年轻的姿态和方向。
既然未来无法预测,既然时光无法倒流,那就带上现在的一切,坚定地走下去。
感谢成长,感谢你们,我们都要好好的继续。
给十五岁的自己作文2
知道吗?时间又匆匆流逝,一年一年的匆匆转动。全世界都在改变,唯一不变的就是不停的改变。回想起那时的你,总会有些心酸,多想把那是哭泣的你楼来我的怀里,突然心中多了一份责任与期许i,添了几笔成熟的摸样。
回忆起那时的你,总会让我心中有新骄傲与自豪,那个不服输的你,那个倔强的你,造就了今天这个充满阳光自信的我,感谢那个十五岁的你。
每当想起你的时候,那一幕幕的画面就成了我最美的画面回忆,记得你当时的口头语,如今好像都不出当时的韵味;记得与朋友在一起开玩笑的甜蜜;还记得与长辈叛逆是的勇气;给记得那年你失败后的泪水我想那些事的你一定不知你自己的形状,动不动就和世界去碰撞,那些伤痛我终于都为你一一抚平,都将小心保存。
但是你知道吗?有时我害怕,我害怕我是否有勇气会一直和你走下去,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害怕我不能勇敢的陪你去淋雨,继续往前进,继续走像我们期待中的未知道路,而你却在我累的时候抱着我们的真心,抱着我们的真心,紧紧的好好的休息,让我可以坚持下去。
现在,我总是爱会回忆起当时那个不服输的你,因为我知道雨总有停下的时候,天空总有放晴的时候,幸福总会在终点等着我和你的时候。
谢谢那年的你,是你给了我指引,感谢你那末倔强的你,让我们继续走下去,继续往前进朝着梦想进发,我们都不要放弃,都别说灰心,感觉累了的时候,请你把我的手握紧,不要让我走丢,知道我们老去的那一天,希望自己会满意那个十五岁的你。
给十五岁的自己作文3
青春,一个多好的名词。正是这样一个名词,使我们有欢笑,有难过。十五岁那年的自己真的很天真美好。那时我有许多的朋友,但现在很多人我都不知道他们散落到了哪里。如果真有我所想象的那种鸟,我想叫它们在看见我的那些朋友的时候,告诉他们,我很想念他们。那一年,我过生日,朋友那些美好的祝福,真诚的眼神,温和的声音,一切都让我感恩并且难以忘记。而我就像我的仙人掌一样,一点一滴地长大了。记得当时我最喜欢的书是郭敬明的《夏至未至》,里面淡雅而有略带忧伤的文字使我颇有感触,让我明白了青春的意义。记得当时最喜欢的乐器是那把旧吉他。当时我想学吉他,可是爸爸不允许,还是我自己把平时攒的零用钱拿了出来到二手市场买的它。当时我痴迷于它,每天都会和我的那些知音们一起合奏。当时最熟悉的歌就是筷子兄弟的《老男孩》了,里面动人的旋律使我非常喜欢。我还用这首歌曲到县里参加比赛,获了一等奖呢。回忆起当时,真的是有许多的'感慨。
去年的寒假,我回到了母校,见以前的朋友,走以前的路,在我曾经读书的那间教室里,竟然还有我的照片,它被很傻的贴在了橱窗里。那时候的自己,头发短短的,一脸单纯。我又想起了以前我的9瓦台灯,那些昏黄的灯光,那些伤感的梦。
曾经的生活很单薄,很美好。
而我现在每天背着书包快快走,希望快点快点回家。我的生活曾经五彩斑斓,但它没能和我一起长大一起穿过时间缓缓向前。它在锁定的时间里看着我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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