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遥远的大草原,生活着一种被其它动物称为“短跑冠军”的动物,那就是我——猎豹。
虽然,我和人类家里养的小猫是“亲戚,”但是我的身体却有小猫的十倍甚至二十倍大。我的速度也不是任何一种动物可以媲美的,如果我全速奔跑,可以达到每小时130公里,相当于火车速度的两倍。我的身上长着棕色的毛,而且还有着黑色的斑点。虽然我们的身体很显眼,但是我们有着出色的隐蔽技巧,我们成功的几率十有。
除了我们迅猛的速度之外,更不可思议的是,在从前我们竟然为人类捕过猎。就在从前,人类靠自己的力量根本抓不到猎物,它们就想到了猎豹,人类就开始用各种方法驯服我们,让我们来帮他们抓猎物。后来,人类用猎犬替代了我们,因为我们只要一有机会,就会想办法把我们的主人咬死,可猎犬却比我们更加的温顺一些。
虽然我们猎豹家族各个都是独行侠,不过有时,也会合作着一起捕捉一只我们单个应付不来的动物。
有一次,我发现了一只正在河边喝水的落单的公牛,我刚想冲上去,可是发现又有一只猎豹叮上了它,我刚想吼叫让那只猎豹走开。不过公牛那健壮的身体和锋利的牛角让我胆怯了。我走到另一只猎豹的旁边说:“你谁呀,这谁的领地知不知道?来!叫声豹哥,这公牛咱俩三七分,我七,你三。”我还没有说完,这只猎豹已经冲了上去,一跃跳到公牛的背上,撕咬公牛的后背,我也不甘示弱地冲了上去,抓住公牛的一只腿就开始咬,这时这只公牛已经毛了,拼命地想把我们甩下去,不过四脚难敌八爪,公牛因为失血过多,死了。我们两个也贪心地吃着肉。
我就长话短说了,还要去准备下次捕猎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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