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通过重写或修改使适合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或情况。下面是改写古诗作文回乡偶书,欢迎阅读!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
贺知章在天宝三载(744),辞去朝廷官职,告老返回故乡越州永兴(今浙江萧山),时已八十六岁,这时,距他中年离乡已有五十多个年头了。人生易老,世事沧桑,心头有无限感慨。《回乡偶书》的“偶”字,不只是说诗作得之偶然,还泄露了诗情来自生活、发于心底的这一层意思。
第一首写于初来乍到之时,抒写久客伤老之情。在第一、二句中,诗人置身于故乡熟悉而又陌生的环境之中,一路迤逦行来,心情颇不平静:当年离家,风华正茂;今日返归,鬓毛疏落,不禁感慨系之。首句用“少小离家”与“老大回”的句中自对,概括写出数十年久客他乡的事实,暗寓自伤“老大”之情。次句以“鬓毛衰(cuī催,疏落之意)”顶承上句,具体写出自己的“老大”之态,并以不变的“乡音”映衬变化了的“鬓毛”,言下大有“我不忘故乡,故乡可还认得我吗”之意,从而为唤起下两句儿童不相识而发问作好铺垫。
三四句从充满感慨的一幅自画像,转而为富于戏剧性的儿童笑问的场面。“笑问客从何处来”,在儿童,这只是淡淡的一问,言尽而意止;在诗人,却成了重重的一击,引出了他的无穷感慨,自己的老迈衰颓与反主为宾的悲哀,尽都包含在这看似平淡的一问中了。全诗就在这有问无答处悄然作结,而弦外之音却如空谷传响,哀婉备至,久久不绝。
就全诗来看,一二句尚属平平,三四句却似峰回路转,别有境界。后两句的妙处在于背面敷粉,了无痕迹:虽写哀情,却借欢乐场面表现;虽为写己,却从儿童一面翻出。而所写儿童问话的场面又极富于生活的情趣,即使我们不为诗人久客伤老之情所感染,却也不能不被这一饶有趣味的生活场景所打动。
陆游说过:“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回乡偶书》二首之成功,归根结底在于诗作展现的是一片化境。诗的感情自然、逼真,语言声韵仿佛自肺腑自然流出,朴实无华,毫不雕琢,读者在不知不觉之中被引入了诗的意境。象这样源于生活、发于心底的好诗,是十分难得的。
我36岁时,身体强壮,满腹诗文。那年,皇帝千挑万选,把我选到京城做官。从那时侯起,我日日公务繁忙,也没有时间回家和亲人团聚。39年以后,也就是现在的我,已经老态龙钟。皇帝见我不中用,耳朵有点聋,眼睛有点花,是个75岁的老人了,就下旨让我辞官,告老还乡。想到我能很快见到我的亲人,我那满是皱纹的脸上浮出了笑容。
我坐着马车,看着祖国的秀丽风光,心想:我的家乡——绍兴还是那副老模样吗?我真恨不得立刻回家,一定要尝尝那园子里的嫩丝瓜、通红通红的西红柿……傍晚一定要到大桃树下乘凉,还要到那个又大又圆的鱼塘钓鱼……我的家乡口音几十年没有改变,可我的头发却斑白了真不知道我的老伴和家人还认不认识我。
经过一个月的风餐露宿,我终于赶回了家乡。啊,我的家乡,我的家!我年轻时盖的那间茅屋还在,那清清的鱼塘还在,那五颜六色的金鱼还在!我还看到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孩在我的房子前嬉戏,啊,这一定是我的儿孙吧?我虽白发苍苍,一把胡须,但现在儿孙满堂,我也心满意足了。几个小孩见我走来,好奇地围着我,一位稍大的、胆大的小男孩,仰着头,
笑嘻嘻的对我说:“老爷爷,您从哪儿来,要到哪去呀?”听到这话,我满脸苦笑,感慨万分,一时诗兴大发,吟出了一首诗: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认识,笑问客从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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