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常回家看看”已经入法五年,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文之中。可是,五年下来,实施情况并不乐观。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时事热点,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适用话题:常回家看看、孝顺、赡养父母
从传统的孝道理念转化为现代孝道文化,强调两代人平等、自由、民主相处,又要义务对称。
昨天是父亲节,就是在朋友圈一片晒父亲热浪中,北京房山区一位伤透心的91岁老父亲将自己的三个儿子告上法庭,只为他们能常回家看看,照顾自己。
杨老汉的诉求很简单,“一是弄点饭,二是弄点药,跟我发脾气不行”。他说,除做饭外,其实还是想多看看子女,攥着每月7000元的退休金,他并不差钱,缺的是子女的陪伴。
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精神赡养和生活照料三方面。对于不缺钱的杨老汉,他需要的是精神赡养也就是常回家看看,还有基本的生活照料。
“常回家看看”已经入法五年,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文之中。可是,五年下来,实施情况并不乐观。
一是孝道入法,难在执行。为了让法律能落地,对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常回家看看”这一内容,各个地方纷纷出台配套的地方条例进行了强化,其中除了鼓励性的规定之外,一些地方还有一些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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