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本人是***单位的职工,经批准购买本单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路**号第***栋**单元**层**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价为**元。现已交房款**元,尚缺**元。根据《***市职工个人购、建房抵押(委托)贷款《修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现申请购房贷款***元,期限***年,本人愿以按月等额均还方式按期还本付息。每月由单位从工资中扣还贷款本息***元,并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由我所在单位提供担保,请审查批准。
借款申请人:**
**年**月**日
篇二:
XX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本人是XX单位人员,家庭平均月收入XX元,为购买XX(公司)开发的商品住房(商铺)XX套,房产编号为XXX,特向贵行申请住房(商铺)按揭贷款XX万元,期限XX年,并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给贵单位(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家庭以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所购的第XX套住房。
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XX(支)行开立了还款帐户,帐号为XXXX,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帐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帐户资料;如果帐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本文来源:https://www.010zaixian.com/zuowen/shenqingshu/5211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