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生活是金色的,它蕴含着天真烂漫;我们的生活是白色的,因为它洁白无瑕;我们的生活还是粉红色的,它留下的美好记忆永远像那粉红色的桃花花瓣,小编收集了生活中的趣事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生活中的趣事
我们的生活是金色的,它蕴含着天真烂漫;我们的生活是白色的,因为它洁白无瑕;我们的生活还是粉红色的,它留下的美好记忆永远像那粉红色的桃花花瓣,点缀着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在我生活中发生了很多的趣事.
在一个双休日的上午,我在家里举行了一场运动会.运动会项目如下:一、一分钟跳绳.二、跑步.三、踢毽子.首先开始的是一分钟跳绳.我和爸爸妈妈摩拳擦掌,互不相让.我紧紧地握着跳绳,只听小伙伴丁丁喊:“预备——开始!”我飞快地甩起跳绳,小伙伴们在身边呐喊:“加油!加油!”绳子“啪啪”直响,就像一阵风从他们身边吹过,“哇!太棒了!“伙伴们竖起大拇指惊叹道.这时,爸爸坏心眼的毛病又犯了,他开始作弊了,他跳到我背后,用脚使劲一踩,哎呦,我的脚痛得不得了.爸爸笑笑,趁这个一分钟快到的好时机,手快得像龙卷风的速度一样甩了起来.哎,我胜不了他.
第二个项目是跑步.听到口令,我迅速地摆开手臂,像离弦的箭一般冲出去,马上绕着房子转了一圈,既然第一个到达,耶,我胜利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踢毽子比赛快开始了,我胸有成竹地说:“嘿嘿,看看我努力后的成果吧!”只听“开始”一声令下,我连忙抛起毽子,趁毽子落下来的时候,脚一抬,一下,两下,三下……一直踢到了36下,就在这个时候,毽子不听使唤的落了下来.每一项结果都出来了,第一项:爸爸抢到了冠军之位,第二项:我夺得冠军了,第三项:我守住了冠军的位置.最后的胜利者是“我”!
这是多么欢乐、多么兴奋呀!家庭运动会是多么让人难忘啊!
第二篇:生活中的趣事
我的家乡在一个小山村。那个小山村并不富裕,那里既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大型的游乐场,还没有各式各样的电动玩具。那里只有矮矮的平房,广阔的田野、成群的牛羊,高高的山包,清澈的小溪。家乡和那群小伙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一年夏天,我在家里闷得特别无聊,我便找小伙伴一起去爬山玩,当天的温度有35摄氏度,我们大汗淋淋,就连树梢的知了也要“知了、知了”,仿佛在说:“热呀、热呀。”忽然我们眼前一亮,发现有一条小溪,我们像脱缰的骏马一样,飞奔而去,脱掉鞋子,立马站在水里(水很浅,只没过脚丫)太舒服了,一阵清凉感涌上心头,凉爽感布满全身。
不知谁大叫了一声:“瞧,哪儿有鱼!”我们的眼睛齐刷刷地望向他指的地方,咦,还真有鱼,虎子提出了一个建议:“我们来抓鱼玩吧!”我们都赞成。我们便开始抓鱼了,我轻蔑地看了看这些鱼,心想:这些小家伙,有什么能耐?我十拿九稳可以捉到你。想着,手便向鱼猛抓过去,我本以为抓到了,可那条鱼机灵地逃跑了。可恶,这次一定捕到你,看我的,心想:这回你逃不了了吧!我把手张开一看,竟没有,我气得一头扎进水里,小伙伴们哈哈大笑。我爬起来想:我是打不死的小强,在地上摔倒就要从原地爬起来,一定有办法对付你这个小东西的。忽然,我心生一计,嘿嘿,你逃不了,看我的,把右手一扑,左手一抓,嘻嘻,抓到你了吧,跟我斗,你还嫩了点。不一会儿,大家把“战利品”拿出来看,虎子不愧为扑鱼的圣手,排在第一,我这个呆呆的初学者排在第二……
我美丽的家乡,顽皮的伙伴,让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
第三篇:生活中的趣事
我家的趣事有很多!我就把其中一件最有趣的事分享一下吧。
我第一次炒饭在三年级的暑假,我现在还记忆犹新。 中午,我的“午餐铃”——肚子响了。家里又没有人,我就在想:我该做什么呢?突然,我在冰箱中看到了一个蛋。对!就是它,今天晚上我就要做蛋炒饭!于是,我穿上围裙,先打好一个蛋。我学着奶奶的样子,把鸡蛋在橱柜的边上轻轻一磕,再两手一掰,呀!只见一个圆圆的蛋黄躺在了碗里,多可爱呀!接着我又往碗里放了一点盐,并用筷子把蛋液搅拌均匀。还差点什么呢?对了,我最喜欢吃火腿肠,这一样可不能少。我赶紧从冰箱里找来火腿肠,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肉丁,也装进一个小碗里。好了,准备工作就做完了。正式进入蛋炒饭程序。我在炉具上放好炒锅,拧开火,等锅烧热以后,倒入油,只听“哗啦啦”的一声,锅里冒起了许多小泡泡。油开始冒烟后,我小心翼翼地倒入搅拌好的蛋液,生怕油“跳”到我的身上来。我赶紧把快煎好的鸡蛋炒成蛋花,我用锅铲一铲,蛋饼成了两大块,就是变不成蛋花呀。眼看蛋越煎越老,我急中生智,把锅铲翻过来,一阵乱戳,蛋饼总算乖乖变成了蛋花。我又倒入煮好的白米饭和火腿肠一起炒。太神奇了,原来粘在一起的米饭,在我的翻炒下竟然乖乖的散开了,和蛋花、火腿肠均匀的合在了一起,而且越炒越松软,越炒越蓬松。一阵阵香味扑鼻而来。这时,我又加入少许鸡精、味精和少量盐,不停翻炒。我仿佛觉得自己就是一位大厨,手里拿着大锅铲,可威风啦! 我把蛋炒饭倒入了碗内,端上了桌。我脱下围裙,我连忙拿出勺子,准备对自己亲手做的蛋炒饭发起最后的攻击。哎呀,我怎么下不了勺了。只见盘子里的蛋炒饭颜色非常鲜艳:有米饭的白色,鸡蛋的黄色,火腿肠的粉红色,看起来非常漂亮。好美好香呀。我实在忍不住了。于是,我狼吞虎咽地开始吃起来。
虽然没有奶奶做得好吃,但是这是我自己做的,我觉得这非常有意义,也丝毫没有比奶奶做的差。
第四篇:生活中的趣事
这是生活所包含的。
暑假去长沙外婆家的几天,我的右眼皮时不时的就跳,我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是就算不相信这一套的人也得相信,因为我表弟的爷爷去世了,是肺癌夺走了他的生命。我是真的不太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了,但我记得上个暑假,我到弟弟家玩,他还好好的和我说过话,还叫我带本书过去看看,第二天我就带了本超厚的三国演义去,却被我丢在一边,和弟弟玩去了,他却还是慈祥的看着我们笑。随着记忆的增加,我看见了叔叔哭红的双眼和抱着遗像的双手,我听见了他老伴痛苦的哭声,似乎在后悔什么,也许又是在期盼着什么。我无法感受到那种悲痛,只能在一旁呆呆的看。我可以看见他的亲人,我可以看见他生前住的房子,可我看不见他的脸,我来不及看清楚他的脸,叔叔就和一大堆人前往墓地了。生活总是要经历这些事,再悲痛也只能叹息:这就是生活。
表弟的爷爷的骨灰被埋入墓地的第二天,是我爷爷的生日,虽然没有大摆宴席,但也在家里庆祝了一番。我和妈妈也去了长沙的各个商场shopping。别说我们无情,只是生活就是这样,有一个人死了,即便悲痛,别人的生活还得……继续。因为亲情的存在并不为了要过着迷茫生活。
七夕,中国的情人节,今天的七夕也是立秋,代表着即将进入一个凉爽的节气,这似乎毫无关系,只是恰好在同一天罢了,可我却不这么想。虽然我会幻想后马上打破这唯美的画面,虽然幻想,毕竟是幻想。牛郎不再挑着他的两个孩子去见织女,因为他的孩子长大了:两位少年搀扶着白发苍苍的牛郎,走上喜鹊桥,去见他满脸皱纹的妻子——织女,他们依然手握手珍惜这天地般惊世的爱情。
这里的枫叶不再飘渺,我想让它朝着一个方向飞去,那里有着无数人的真心。这种没有理由的幻想有很多人都会有,那是因为他们向往着爱情来充实他们的生活,不需要多伟大,因为爱情也是生活的一部分,不是吗?
我和丹是初中才认识的,是什么让我被她吸引,她身上的那种大气,她很自然,也很真实,但却总是给我不安的感觉,因为她最好的朋友不是我,可我把她当最好的朋友。不过这也许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会千辛万苦去茫茫项链市场找一条她想买但又被人买走了,而我又没见过,只能靠她的形容词来寻找的那条项链,然后以一半的价钱卖给她,(我本来说不要钱的,可是她说不给钱心里不舒服,戴着也不踏实。)我还会费尽口舌帮她去换一本买到家一个星期之后才发现买错了的书,我还会……她也会讲笑话给我听,让我笑得肚子疼,她也会和我一起聊《犬夜叉》,她也会冷不防的在我脸颊上印下一个吻,湿湿的,虽然有点恶心,但我还是喜欢……是友情让我的生活充满欢声笑语;是友情教会我付出可以不要回报;是友情像一瓶调味剂,调动着我平淡无奇的生活。要是生活没有了友情,怎能称之为生活呢?
我想我终于明白歌德所说的,生活看起来最如此的庸俗,如此的易于满足日常平淡的事物,然而它总是在暗地里念念不忘某些更高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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