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作声地向前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他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一切动物“告别”了。但是,乐于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以前,我经常欺负动物:随意四处捉蝴蝶;在河里捉小鱼;和小狗比赛,把它热个半死;有老鼠的地方学猫叫,把老鼠搞得慌慌张张。
读了这个故事,我下定决心:从现在开始,我坚决不欺负小动物,学会热爱小猫小狗,关心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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