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自古以来就是人类向往的愿望。孔子曾言“和为贵”,墨子提出了“兼相爱”“爱无等差”;孟子描绘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和谐的社会状态……这些追求和谐,崇尚和美的思想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和要义。
今天,我读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书,感受很深,其中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位名叫小燕的女子见义勇为,协助警方成功的将一名正在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抓获,结果遭到犯罪分子的打击报复而身亡了。这给我感触很深,这年头,这种具有正义感,不怕牺牲的人还有多少?她的见义勇为使社会上少了一份危害,多了一份安定。小燕的精神是可嘉的,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并为此而感到惭愧和懊悔。
一天晚上,我吃完肯德基后,独自一人回家,路过巷口时,我突然发现一个叼着香烟的男青年站在角落里。月亮高高挂,月光照亮了他的身影。赤橙黄绿青蓝紫,他的发色是一样也不缺呀,再加上一身怪装束,我断定,他是个混混。
正当我犹豫之时,一个小朋友在我眼前出现了,混混立即拦住了他,两眼一蹬,一只手一伸——“兄弟,明白我这意思吧,借个子儿大爷花花。”法制社会,朗朗乾坤,这还得了?我真恨不得上去揍他一顿。
但是……我胆怯了,现在的混混什么事干不出来,说不定自己白眼一翻,两腿一伸,跑到西方极乐世界去了,那不是太不划算了!于是我绕道回了家。
今天,我读了这个故事,发现自己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太不对了,与小燕比,简直是天壤之别。现在每当我想起那个满脸怯容的小朋友时,总会愧疚不已。
和谐社会需要大家一起去创造,去维护,让世界充满爱,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同心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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