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推进乡村建设上台阶上水平,在巩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14年11月决定全面启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重点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
为全面反映两年来“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取得的成绩,真实记录我区在推动生态、绿色、有机、循环经济一体化发展,生态人居、环境、文化、家园同步建设方面取得的进展,留住突出乡村特色,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好瞬间。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美丽办主办,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承办的“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摄影大赛即日起全面征稿。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美丽办
承办单位: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广西新闻摄影学会
二、大赛主题及作品内容
本次大赛以发现美丽广西、记录乡村建设为主题。凡是反映“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做法、过程、变化成果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尤其欢迎活动开展的前后对比、乡村建设的'新旧对比、包括跟踪拍摄的成组系列照片。
三、参赛对象
广西区内外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拍摄地点需在广西区域范围内。
四、时间安排
拍摄时限:2014年下半年全区启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以来拍摄的照片;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2月15日。
五、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大赛要求,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基调昂扬、内容真实、画面生动,体现政治性、新闻性、艺术性;
2.本次大赛择优录取,同一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10组;
3.参赛作品为实景拍摄,风格与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能超过6幅;
4.参赛作品只收电子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刻成光盘邮寄(jpg格式,附上简要文字说明和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身份证、电话、通讯地址,以及银联卡号和开户行,文件大小3M以上)。来稿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来稿电子邮件注明“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参赛作品;
5.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和剽窃,谢绝由电脑合成、改变原影像的作品参赛,如有违规即取消比赛资格。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作者自负;
6.曾在2014年举办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获奖、入选的作品不得参赛;
7.主办方对获奖、入选的作品有使用权,用于出版、展览、发表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具有署名权。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金奖3名(奖金各3000元)、银奖5名(奖金各2000元)、铜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以及入围奖100名(奖金各200元),并颁发证书。大赛结束后将举办获奖作品展及出版等。
七、评委组成
由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八、投稿方式
寄送地址:南宁市民主路21号广西日报摄影部
邮编:530026
电子邮件:gxrbsyb@126.com
联系人:唐典胜
0771-5690119
QQ:118019176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美丽办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广西新闻摄影学会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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