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首歌,有着最华丽的乐章,每一次奏响,都是一个微笑的开始,每一次歌唱,那轻盈的步调便能舞出人生最缤纷的色彩,每一次高潮,便是阳光下的向日葵,一派欣欣向荣,他,便是青春。
我初二那会儿,正在流行《我是歌手》这个经由湖南卫视播放的节目,那时,满大街的店铺里放的都是他们的歌,学校里也是。都会吼几句,不然就有被OUT掉的嫌疑,我最喜欢其中的邓紫棋了。天天唱她的歌,简直都不离嘴了。我常穿着一条布满涂改液线条的牛仔裤,自认为涂鸦得无比另类,然后像个小公鸡一样骄傲地昂着头在校园里游走。老妈对此百般不解,为什么好端端的裤子要画得脏兮兮的,还洗不掉。其实我只是喜欢那些昭显年轻的的东西罢了,又或者说独特的东西,不仅是我,我们这一群都是如此。
那时我们的同学都认为男生要又黑又瘦,这样才有男人味,于是带点婴儿肥的脸是我心底的难言的痛。谁说只有女生才减肥,为了让自己尽快拥有棱角分明的轮廓,我开始尝试着在学校不吃午饭,饿了就狂灌白开水。可回家后面对一桌子老妈精心准备的美食,我通常会把中午没吃的加倍吃回来,那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喜欢班上的英语课代表这是人尽皆知的事,连老师都知道,做家访时还对我说如果我们俩成绩好好的,一切顺利的话,她不介意将来拉我一把,牵根红线,她也乐得当个媒人,毕竟是好事一桩。当时我就给乐的呀!立马和两个死党把平时玩游戏机的钱积攒下来,勒紧裤腰省吃俭用买了把旧吉他。选的,当然是邓紫棋的曲子。
由于夜晚演奏会影响居民,所以,待我确定了她在家的一个中午,我和队友便来到了她居住的院子里。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始弹拨起来。我主音,有一个人配副歌,另一个则拍着破手鼓,我静心听了一下,恩,还算和谐。然后摇头晃脑的跟着节奏,之后就拉开破锣一样的嗓子唱:“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音乐一响,许多人跑出来看热闹,她也出来了,看见是我们后无比惊讶,我激动的唱的更加大声了,曲子一结束,我便对她喊道:“这首歌是唱给你听的,我喜欢你。”话音一落,女生们尖叫,男生们哄笑,大人们小眼瞪大眼看着我们,就好似动物园看猴似得,也不说话。她羞红了脸,转身进了屋。我也带着弟兄们转移了——再不转移就轮到我们羞红脸了。倒不是我害羞,而是我准备将我晚上躲在被窝里背了一个星期的台词说出来时,一眼瞄到了人家窗台上爸妈正看着呢!一哆嗦没敢说出口,赶紧麻利的收拾东西战略转移了,心里很是懊悔,怎么没把这个不利的因素算进去呢?
没想到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很快这件事就传到了学校。但是她在不久后便转校了,我收起吉他,放弃了那些无用功,演唱成了一场闹剧。
不过我至少参与了这场闹剧,虽然这场闹剧是我一人导演,但是一开始却不知结局如何,现在知道了,但庆幸它不是悲剧,其实早恋的下场也早已注定,不过我想,既然我选择了它,并且上了路,我就得走下去,就像演戏,即使是一场悲剧,也得把它演下去,那时,它才叫一部真正的悲剧。
很快,中考来临,一场为期3天的考试,将我与青春期画上了隔离符号。接到中学录取通知书后,我把所有的涂鸦牛仔裤,狗牙项链和存有30多首邓紫棋的MP3都收了起来,郑重的放进一个硬纸盒。
望着那伴随我走过青春期的记忆,我笑了,从懵懂到成熟,从张扬到内敛,仿佛就是一瞬间的事。每每回首往事,所有的酸楚与苦难,都将化成美丽的记忆。有了这段浸透着汗水和泪水的回忆,生命再也不孤单。
青春国道,成千上万个和我相像亦或是不像的人挤在马路上却不曾感到拥挤,相反,一路上的风景迷住了他们的视线,使他们流连忘返,可他们却不能回过头去重温,因为——它是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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