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他个子高高的,脸不黑不白,眼睫毛很长,足以让女孩子仰慕嫉妒恨;他的性情有一些烦躁。我一年级和他结识,算起来,我与他结识有四年多了。
他很仗义。有一次,小唐被一个五年级的学生欺压了,他见状,眉头一皱 ,立刻冲上去,一把推开那人,拖着小唐往校门口跑。他们跑得贼快,那个五年级的怎样也追不上。跑到安全的地方时,小唐连忙说:“谢谢你,假如不是你及时帮助,我估量我早已被那人打得鼻青眼肿了。”他也很守信用。
有一次,他看见小蒙手上有一本簇新的书——《亨利王子》,这是他最喜欢的书,于是他向小蒙借下了这本在他眼里像“金银财宝”一样的书,天天“夜以继日”地看。还书的时分快到了,小蒙心急如焚,他怕书延迟偿还,还被损坏了,其实不然,不但书没有一点儿破损和污迹,还提前一天还了书。从此,只需他向小蒙借书,他没有不爽快容许的。关于这么有诚信的人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吗?
但他有一个缺陷就是顾此失彼,假如他能够改掉,在我心里他就是最“完美”的了。
他叫廖梓宸,他同时也是一个负责任的好班长,我期望多年今后,我能够和他在同一所公司工作,我们俩愉快协作,齐头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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